洛川县作为以苹果为主导产业的全省唯一的“一县一业”示范县,2012年争取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苹果产业项目资金多达1000万元.为了规范项目管理机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根据陕西省财政厅《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细则》(陕财办农〔2011〕169号),结合我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实际,制定了《洛川县2012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对中央财政的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格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明确报账范围、程序以及报账需提供的相关凭证。同时,印发了《洛川县二0一二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苹果产业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的通知,进一步完善项目公示制、资金报账制、信息上报制和档案管理制等各项规章制度,明确了项目验收标准和绩效考评办法。
在项目实施中严格实行项目招投标制度,全面规范项目物资采购招投标程序,在具体项目采购工作中做到:一是向县政府、县监察局和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通过政府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招标。二是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相关程序,通过县政府采购中心在洛川政府信息网上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在政府政务公开栏中张贴项目采购公告,发布项目采购信息,接受监察、审计和群众的三重监督。三是考察借鉴渭南市白水县在防雹网项目实施中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使防雹网搭建实现科学化、便利化、实效化。四是严把招投标关,要求投标企业要有建筑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货物采购及服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业绩;有相应数量的技术、财务及经营场所。成立了项目采购谈判工作领导小组,对投标企业进行全面的考察,了解考察企业的发展状况、生产规模、销售业绩、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对符合项目采购标准的投标企业,由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出邀请函,邀请按时参与项目采购招标活动。在项目采购招标过程中,严明招投标工作纪律,确保2012年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苹果产业项目物资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目前,防雹网搭建采购招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企业正在项目区果园中积极组织设施防雹网搭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