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和统筹城乡发展不断深入,乡镇涉及的重点项目逐年增多。凤栖镇作为洛川县城的驻地,随着城市规模的急剧扩张,该镇自身所承担和配合性的项目也日益剧增,项目资金的投入使用和管理便成为镇属群众倍加关注的焦点问题。为了规范工程管理,让群众放心称心,该镇审时度势、立足现状,以“三项工作”机制,全力打造重点项目阳光工程。
一是强化三个公开。即事前公开项目建设内容和范围,事中公开资金投入进度,事后公开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实现项目资金全过程阳光公开。在形式上做到张榜公开、会议公开、专栏公开等形式相结合,在时间上做到定期公开、即时公开、按群众意愿随时公开相结合,增强项目建设的透明度,提高群众知晓率。据统计,今年全镇项目信息公开次数高达114次,重点项目真正变成了惠民工程、阳光工程。
二是规范三个备案。首先,在项目主管部门下达项目计划和财政部门下达资金安排过程中,镇纪委及时进行事前备案,并和村监委会建立双向督查台账,严格实行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相分离的规定,实现互相监督、双向信任。全镇今年将3个新型农民社区建设及10个镇级重点项目已全部纳入备案范围。其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工程进展和资金拨付实行事中备案。项目建设单位及镇农经站和财政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在每月末将工程进展情况、工程进度验收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及时上报镇纪委,实现工程进度与资金拨付同进度,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第三,对于刚竣工的建设项目,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和所在村组将工程完工情况报镇纪委进行事后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工程设计、验收情况、资金拨付、工程预决算等情况。同时,镇纪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检查和初验,发现问题要求及时纠正和整改,初验合格后,再报请县上相关专业单位进行正式验收,并对工程建设所有资料及资金落实到位情况及时进行归档。
三是落实三个监督。即认真开展纪检监察、农经财政和片属领导、包村干部“三联动”式的监督。镇纪委主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督,对项目公开情况、资金公示到位情况、项目备案情况、工程进度监管情况等进行督查检查。农经站、财政所主要对项目资金的预算、核拨、发放等资金流通环节进行监督和管理,规范拨付支出行为,确保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各片领导、包村干部主要对工程施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全程管理,督促指导按期公开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建设全过程公开。与此同时,该镇纪委严格项目责任、从严执法,对于工程建设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在项目实施中弄虚作假,在资金管理使用中挪用、挤占、套取、骗取、贪污、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的行为,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从根本上确保了项目建设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