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抓好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洛川县认真调查研究,抓住基础环节,严格准入制度,实施阳光操作,结合实际,先后出台了《洛川县经济适用房销售管理办法》、《县城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洛川县限价商品房建设管理意见》等新政策。规定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对象、分配原则、审批程序、产权产籍后期管理等重点内容,在资格审查上实施“阳光操作”,在住房分配上坚持公开透明和困难户优先、排队轮候、分步解决的原则,通过公开电脑摇号选房,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为了使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该县采用“六项公开、五道程序、四道把关、三榜公示、两个环节、一次清理”的申请审查管理方式。
一是坚持“六项公开”。坚持公开分配政策、分配程序、摇号房源、分配对象、摇号过程、摇号结果等“六公开”制度。提前向社会公布房源信息,通过资格审核的保障对象市民自愿申请,通过摇号确认购房资格和选房顺序。公证人员在摇号前现场测试摇号软件,严格限定专人操作软件。摇号过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新闻媒体进行监督,摇号结果由公证部门公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对社会公示,确保了分配工作阳光、透明。
二是走好“五道程序”。在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坚持按照个人如实申请、社区评议推荐、街道受理初审、民政局复审、县房产管理局审定五道程序办理,逐级推荐审核上报,杜绝出现违规操作现象。
三是把好“四个关口”。严把“社区推荐、街道初审、民政局复审、房产局终审”四个关口,每级审查都由主要负责人签注意见,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避免因工作疏忽和“人情”关系出现分配不公的问题。
四是实行“三榜公示”。严格实行街道办事处初审后公示、民政局复审公示、房产管理局终审后公示“三榜公示”。负责受理和审核的街道办事处、民政、房产部门及时在报纸、电视、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公示,特别是对最后的分配结果在县电视台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全面调查,限时办结,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和管理等各环节的公开透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五是抓好“两个环节”。为了充分体现公平,在保障性住房报名初审阶段,特别增加了入户调查和群众评议两个环节。当接到居民购买或者租赁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后,街道办确定专门人员上门实地了解家庭成员、收入、住房等情况,为推荐审批提供真实的资料信息。
六是搞好“一次清理”。建立健全了“一年一审查,一年一清理”的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机制,定期不定期开展以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有无弄虚作假、骗取住房补贴、是否及时入住、有无闲置情况、有无违规转让转租等为重点的保障性住房专项清理,确保真正符合条件的家庭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在今年3月住房补贴审查过程中,共有98户被取消申请资格,在11月份廉租房申请资格审查中,有7户取消分配资格,6月分配限价房取消35户分配资格。
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开展以来,经过严格周密的申请、审查、公示和电脑摇号程序。自2011年以来,全县含廉租房、限价商品房总计2020套全部分配到户。极大地改善了县内干部职工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真正将“应保尽保”这一住房保障制度落到了实处,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