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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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一起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9/03/25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近日,县纪委监委及部分乡镇、部门党委对十一起违反干部作风、工作纪律和营商环境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 县财政局副科级干部吴金泉,在担任县财政局副局长分管国库股工作期间,疏于管理,致使20113月至20158月,时任县财政局国库股股长李晓莉因玩忽职守,致使时任国库股专户会计李晓虹侵吞国库资金457万元,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严重违反了工作纪律。县纪委、县监察委分别给予吴金泉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职(由副科级降为科员)处分。

2. 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干部任玉玲,20181017日在朱牛便民服务中心备庄行政村三组自家门前,与苹果拉货人王飞云因果款支付方式发生口角直至打架。县公安局朱牛派出所给予任玉玲500元罚款行政处罚。任玉玲作为国家干部,殴打他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县监委给予任玉玲记过处分。

3. 土基镇派出所民警岳建峰,20179月岳建峰带队处理辖区内南太留村村民打架一案时,超时办案十个月零十六天,违反了工作纪律。县纪委给予岳建峰党内警告处分。

4. 杨舒便民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安延龙,20168月在担任土基镇秦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时,为了通过卫生监督分类检查验收,决定对该卫生服务中心院内西边平房上下水及屋顶进行维修,县卫生局同意批复了其上报的5.8万元维修请示,其在请示批复的基础上又私自增加了窑洞上下水、院内水泥硬化、开挖水沟、修筑水渠等项目,多增加工程量258552元,也未进行议标,违反了工作纪律。县纪委给予安延龙党内警告处分。

5. 土基镇严家庄村原支部书记张俊锋,20173月土地确权过程中,将村民杨忠文村北头4.15亩土地(果园)确给了村民杨家丈,未将杨忠文在杨家丈的4.55亩土地(果园)确权到杨忠文名下。张俊锋身为严家庄村原支部书记,任职期间工作履职不力,侵害了群众利益。土基镇党委给予张俊锋党内警告处分。

6. 杨舒便民服务中心北谷村东巷组党员王振东,2018124日杨舒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检查发现,王振东在北谷街经营的北谷振东超市存在许可证过期和“三防”设施不齐全等违法问题,被处以1000元的行政罚款并限期整改。杨舒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给予王振东党内警告处分。

7. 石头镇科石村兴牛组组长马永平,2019221日在上级检查过程中,未落实党委值班制度要求,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石头镇党委给予马永平党内警告处分。

8. 县财政投资评审所干部王文雅,违反《洛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细则》,违规借调至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属单位延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工作。县财政局给予王文雅警告处分。

9、县农税局干部许芳,违反《洛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细则》,违规借调至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工作。县财政局给予许芳警告处分。

10. 县农村公路站路政稽查大队执法人员温少华,20181226日上路巡查时,未按规定穿着制服,且未携带执法证件,违反了工作纪律。县交通局给予温少华行政警告处分。

11. 县电影公司职工郭婷、王云、冯春辉,该公司由于2018年省市补贴取消、城投公司过渡费不到位、单位经费紧张等原因,于20184月召开集体会议决定动员职工请长假,在请假期间发放百分之八十工资,由企业补差自行负担的百分之二十不再发放。 20188910月郭婷、王云、冯春辉分别因病因事请长假120天、106天、93天,未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及人社部门备案,工资只发放财政核拨的百分之八十。郭婷、王云、冯春辉作为公职人员不能坚守工作岗位履行职责,虽向单位履行了请假手续,但未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备案。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分别给予郭婷、王云、冯春辉行政警告处分,收缴三人请假期间工资共计223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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