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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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十三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8/12/18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为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明纪律、强化警示、保持震慑。近期,县纪委、监察委及部分乡镇、部门党委对13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凤栖街道办车王村卫生室村医马瑞瑞,健康扶贫工作中不能及时将过期的4样药品进行清理,影响村民用药安全。县卫计局给予马瑞瑞警告处分。

 2、旧县镇洛生村村主任智林芳,在2018年上报3月至9月份产业扶持资金时审核把关不严,将村民吕军荣养殖的5只羊重复上报,导致吕军荣重复享受养殖补贴1500元。旧县镇党委给予智林芳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1500元。

3、土基镇良谷庄村村主任雷锋锋,在2018年贫困户危房改造(新建)户入住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履职不力、进展缓慢,造成贫困户雷福平在20181113日仍然达不到完全入住条件。土基镇党委给予雷锋锋党内警告处分。

4、老庙镇太夫塬村一组组长薛赵学,20182月违规将自己上报为贫困户补贴对象,领取贫困户残疾人生活补贴180元,二级护理补贴240元,共计420元。老庙镇党委给予薛赵学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420元。

5、洛川县教育督导室干部张小平,担任旧县镇王家村第一书记期间,经常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岗,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促进村级发展成效不明显。县纪委给予张小平党内警告处分。

6、交口河镇杨庄河桥头川村原村委会支部书记吴羽鹏、村主任吴世荣,2014年将166人的贫困户补助款166005元私自给全村进行平均分配,工作上存在失职行为。交口河镇党委分别给予吴世荣、吴羽鹏党内警告处分。

7、洛川县石头供水站站长付晓光,对辖区内的水样采集工作安排不到位、履职不力,导致负家河、页勿两个自然村水样漏采,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给予付晓光党内警告处分。

8、县卫计局疾控中心实验科科长李玲玲,在负责的水质检测实验工作中,履职不尽职,工作态度敷衍,造成2018928日所出具的朱牛便民服务中心负家塬行政村水质检验报告错误频出。县监委给予李玲玲政务警告处分。

9、县卫计局疾控中心副主任杜刚,作为分管水质检测工作副主任,在工作中履职不力,责任心不强。县纪委给予杜刚党内警告处分。

10、县卫计局副局长张林,作为分管疾控中心工作的副局长,在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责任心不强,未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贫困村水样采集、水质检验、认定,造成部分贫困村水样采集不全,尤其是朱牛便民服务中心负家塬村的水质检验报告错误频出,引起群众上访,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给予张林党内警告处分。

11、县水务局城乡供水体改股股长韩刘刚,2018年承担外业采水工作时,没有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参与外业采水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导致全县水样点漏采,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县纪委给予韩刘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县水务局副局长党军效,作为分管供水业务工作的副局长,在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不力,责任心不强,导致2018年外业采水工作全县水样点漏采,引起群众上访,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给予党军效党内警告处分。

13、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委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王华,在2018年脱贫攻坚水质检验工作中履职不力,责任心不强,单位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错误频出,引起群众上访,对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给予王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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