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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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脱贫攻坚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7/12/20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2017年10月,在脱贫攻坚第三季度省级市际交叉考评检查中,发现了全县部分乡镇(街道)、村组存在的问题,相关单位、人员出现了违纪违规现象,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对涉及人员做出了处理,现通报如下:
    1、县级贫困人口慢性病台账与各卫生院、卫生室不符;没有落实门诊慢性病贫困人口报销比例上浮20%的政策,贫困人口慢性病者多数未纳入,未享受健康扶贫政策,全县仅有319人纳入门诊慢性病报销系统。县纪委给予县卫计局副局长羽冲约谈处理。
    2、县级文件中关于“安置房超面积处理”与省要求不相符,超出面积部分由政府兜底解决,搬迁对象识别不够精准,部分安置房面积超标,群众对建新折旧政策抵触情绪大。县纪委给予县国土局移民搬迁办主任刘宏利约谈处理。
    3、旧县镇高家洼村在省市三次暗访和交叉检查中均发现较多问题且未认真整改。主要存在基础资料不够完善,签字顺序错误(四支力量),涂改量较大;易地搬迁政策把握不够准确;驻村工作队签到管理不够严格等问题。县纪委分别给予旧县镇镇长雷延凤和村第一书记、县改革办干部翟罢成约谈处理;旧县镇纪委分别给予村支部书记王爱民、村主任高红义党内警告处分;旧县镇政府给予包村干部田娜行政警告处分。
    4、朱牛便民服务中心在精准扶贫半年考评和第三季度督查检查中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县纪委给予便民服务中心党委书记解军锋约谈处理。
    5、县公安局对帮扶干部管理不力,县纪委给予县公安局纪检书记杨春强约谈处理。
    6、菩堤乡新城堡村村级资料混乱、错漏,安置房与实际情况不符,健康扶贫资料不健全,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面积超标。县纪委给予乡党委书记解贺宏约谈处理;县监察局分别给予乡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郑云锋、驻村干部赵文龙行政警告处分。菩堤乡纪委分别给予村支部书记张万昌、村主任刘明清党内警告处分。
    7、老庙镇过村移民搬迁、退出贫困政策宣传不到位,卫生室建设不达标,安全饮水未解决。县纪委给予村第一书记、县委政法委干部安礼民诫勉谈话处理,给予镇政府分管领导王世强党内警告处分;老庙镇纪委分别给予村支部书记刘俊杰、村主任刘树民党内警告处分;老庙镇政府给予包村干部张芳琴行政警告处分。
   8、交口河镇吉家河村第一书记对工作队成员组成情况不清楚,政策把握不准,扶贫对象核查及清洗摸底表时间、日期有缺失,调查组成员未签字,贫困户申请书不规范、不详细。县纪委给予交口河镇镇长李发荣约谈处理;给予村第一书记、交口河镇干部王建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分管领导拓亚军党内警告处分。交口河镇纪委分别给予支部书记吉录峰、村主任裴正元党内警告处分。交口河镇政府给予包村干部李勇行政警告处分。
   9、黄章便民服务中心埝里村对移民政策宣传不到位,村级卫生室配套设施不完善,互助资金协会未运行,移民搬迁未确定到户。县纪委分别给予村第一书记、黄章便民服务中心干部孟建锋和包村干部李向侠诫勉谈话处理。
   10、凤栖街道桥西村工作队无计划、无落实资料,村级互助资金未注册,易地搬迁超面积落实不力,纪实薄存在代签现象。凤栖街道纪委分别给予第一书记、凤栖街道办干部黄河和包村干部屈东辉诫勉谈话处理。
   11、土基镇界村危房改造工程进展较慢。县纪委给予镇分管领导李永平诫勉谈话处理。土基镇纪委给予包村干部王小平诫勉谈话处理。
   12、杨舒便民服务中心太月村村级互助资金管理不规范。县纪委分别给予村第一书记、杨舒便民服务中心干部郑景锋和包村干部荆伟诫勉谈话处理。
   13、槐柏镇石泉村村级基础设施进展缓慢,卫生室面积未达标,健康扶贫方案不规范,贫困户档案不健全。县纪委给予镇分管领导常小宾诫勉谈话处理。槐柏镇纪委分别给予村第一书记、槐柏镇干部刘磊和包村干部屈文理诫勉谈话处理。
   14、石头镇南岭固村部分贫困户明白卡填写不完善,健康医疗政策掌握不够。县纪委给予镇分管领导郑小龙诫勉谈话处理。石头镇纪委分别给予村第一书记、县电力局干部郑张栓和包村干部李文生诫勉谈话处理。
    15、老庙镇帮扶干部成苏龙个人帮扶计划与明白卡中长期产业栏内容不符,挖改老园建新园未落实,“两卡一簿”信息不全。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6、县公安局帮扶干部张卫军包扶户明白卡识别、退出年度未填写。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7、县交警队帮扶干部杨卫东帮扶户对建房面积、建新拆旧、后续措施不了解,“两卡一簿”中精准帮扶责任人一览表信息不全。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8、县房管局帮扶干部赵小勇帮扶户慢性病政策未落实,明白卡中健康扶贫项目未填写。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9、菩堤畜牧站帮扶干部杨喜红帮扶户明白卡中家庭劳动力填写有误,低保、五保、在校小学生信息栏均未填写。菩堤乡政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20、旧县工商所帮扶干部吴会荣帮扶资料薄不完善,易地搬迁档案有涂改。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21、旧县镇药检所帮扶干部冯亚萍帮扶资料中未填写上年度人均纯收入,帮扶户房屋渗水、有裂缝。旧县镇政府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22、农业局种子站帮扶干部宋亚芹对公益岗位报名时间宣传不到位,明白卡低保栏填写有误。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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