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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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8/06/25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近日,部分乡镇对四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杨舒便民服务中心赵塬村村委会原主任张国荣,2017年3月份在上报赵塬村北益组2016年度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时,给自己名下虚报土地面积9.41亩,套取粮食补贴资金423.45元。杨舒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给予张国荣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上缴国库。
    2、杨舒便民服务中心永乐村原村主任刘万启,2017年3月上报2016年度三项补贴面积时,以妻子名义虚报土地面积37亩,套取粮食补贴资金1665元。杨舒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给予刘万启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上缴国库。
    3、旧县镇洪福梁村原党支部书于西安,在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统计上报中,因工作不细、监管不力,给洪福梁村上洪福组组长杨国旗多报土地面积11.23亩,违规超领505.35元。旧县镇党委给予于西安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上缴国库。
    4、凤栖街道办西贝兴村委会原主任吴润荣,在2018年2月发放贫困户公益性岗位工资时,以村委会名义领取吴敏鹏、刘辉工资2800元,一直未给两人兑现。凤栖街道党委给予吴润荣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吴润荣将拖欠的2800元工资退还给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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