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县委督查室下发了《关于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督查通报》(督促与检查第14期),指出一些单位存在改厕工作进展缓慢、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仍不彻底等问题。
县交通局客运汽车站院内公厕未按要求启动改建;县房管局管理的雅苑小区地下停车场未开放,致使业主车辆在小区外无序停放,造成道路交通拥堵。依据《洛川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县纪委、县监察局对负有主体责任、直接责任的县交通局、客运汽车站、房管局予以全县通报批评,并要求县交通局、客运汽车站于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县房管局于12月15日前整改到位。县纪委、县监察局将跟踪进行督查,对不能按要求期限完成整改任务的,将对相关人员和单位领导实施追责问责。
希望全县各单位认真汲取上述单位和人员教训,进一步提高创卫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落实好创卫各项工作任务。县纪委、监察局将充分运用督查检查结果,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查重处,同时严肃追究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