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监察局及乡镇纪委对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老庙镇杨舒便民服务中心杨舒村北杨三组组长郭世锋,2016年3月组织六名村民到白水县仓颉庙游玩,违规报销门票费300元。县纪委给予郭世锋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2、老庙镇杨舒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马进勇,违规报销手机费600元。县纪委给予马进勇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3、凤栖街道办安民村党支部书记王永录,借春节慰问村上老党员、离任村干部、孤寡老人之机,违规给村两委会六名成员发放价值190元的米、面、油各一份,共计1140元。凤栖街道党委给予王永录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违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