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向党的十八大工作报告强调要“建立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引导机制”。科学运用互联网推进反腐败斗争是党中央、中央纪委已经明确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让人民监督权力”的生动体现。近年来,网络反腐已经成为公民反腐监督的一个重要平台,成为传统制度反腐的一个有益补充。网络反腐给党风廉政建带来深远影响的同时,也给党风廉政建设带来新的挑战。如何正确认识网络反腐的特点,把握网络反腐的规律,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网络反腐
所谓网络反腐,就是借助网络技术及其强大的社会舆论效应开展反腐败工作,对权力产生强大的监督和约束力,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惩戒腐败。网络反腐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一种新形式,往往会为案件查办提供丰富的文字、图片、视频信息,而且这些信息还可以借助网络平台,以极快的速度直达中央高层。
(一)现状:2015年7月23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京发布第3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5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68亿,网民总数跃居世界第一位。与此同步,通过网络举报官员腐败的行为也呈现出暴发式增长的趋势。统计显示,2014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49万件,其中网络举报46.69万件(次),占总数的19.8%,群众向中纪委网站提交的网络举报日均超过824件。网络反腐给民众提供了一个参政议政的快捷通道。实践充分证明,只有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才是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方法。网络防腐,让人民看到了发现腐败和惩治腐败的希望,增强了作为主人翁的优越感和信心,其价值是毋庸置疑的。
(二)特点:
1.方便快捷高效。网络反腐,信息来源广,监督成本低,方便快捷。传统举报,大多是相关受害人或知情人通过邮寄举报信件、拨打举报电话或上门举报等方式向纪委等职能部门检举揭发腐败分子的违纪违法事实,举报信息来源有限,且成本较高。而网络这种特殊的媒体,将信息的传播速度大大提高,只要一条反腐的新闻出现,就会迅速地传播至全国各地的任何一个角落,甚至跨越重洋。这大大减少了传统信访繁冗复杂的程序,节省了上传下达的时间,降低了中间过程人为因素的干扰,同时为反腐工作赢得了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
2.公开透明公正。在网络反腐的过程中,举报材料公开透明,能保证舆论监督在阳光下进行。以网络作为平台的民间反腐,可以说是一种公开举报,它给予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以巨大的压力,使得政府能够通过网络及时公布反腐工作进程,将涉及机密外的一切信息迅速公布于众,引导舆论动向,同时主动将案情透明化,自觉接受民众的监督,也让腐败分子无机可乘。同时,网民可以自由在网上公开发表评论,引起公众的关注,迅速形成强大的舆论压力,不仅震慑着腐败分子,且促进了反腐工作的快速进展。最后,由于广大网民的无形监督,政府等机构在查处案情时必须及时公布信息,同时在人民的监督下,检查机关必须公正严明的查处相关人员,从而杜绝了官官相护以及传统举报制度下的不了了之。
3.隐蔽安全互动。互联网具有巨大的虚拟性和隐蔽性,网民之所以选择网络反腐,不少人是担心遭到被举报人的报复打击,而网络隐蔽性强,正好可以保护自己。网络匿名、隐蔽的特性大大降低了举报人被打击报复的可能性,增强了网民参与反腐的勇气,网络信息快捷,既方便群众举报,又能为有关部门提供办案线索,有利于形成全民反腐、全民参与的大格局。另外,传统媒体的传播一般是单向的,而网络媒体的传播是交流互动的。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各种平台,公布政府的工作进程,听取公众的意见;同时,公众也可以直接参与新闻报道,自由发表观点与言论,从而实现了双方的沟通与交流,大大推动了反腐工作的进展。
4.低成本影响大。由于网络反腐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举报者不必在现实中耗费精力和财力进行上访,只要在任意时间在某些公众论坛上发表信息,网络自身就可以将该意见在网络上高速传播,进而引起纪检部门的关注,从而达到网络举报的目的。因此说,网络反腐是低成本的。同时,其低成本带来了高效率和大影响,在中国这个拥有几亿互联网人口的大国,网络遍及千家万户,而且传播速度极快,各种观点事件,一旦发布在网络上,常常可以迅速产生广泛的社会反响,所揭露的腐败事件会非常容易引起政府及各个部门的迅速关注和回应,能够尽快进入司法程序,最终得到公正的处理。
(三)意义
网络反腐的出现,有效地弥补了传统反腐方式的不足,大大拓展了民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同时也为政府了解民意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
1.网络反腐可有效拓展民意诉求渠道。预防和惩治腐败关键在于监督,而一般来说,传统媒介对民情、民意有筛选、加工的过程,使得一些更真实的舆论、呼声得不到传达。网络反腐则完全打破了原本只能通过信件和上访进行举报的形式,在群众监督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之间架起了一座快速便捷的桥梁,使二者相互促进补充,相互协调兼容,使民意诉求渠道更加畅通,进而吸引群众更加积极地参与到监督工作中来。
2..网络反腐可有效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应该说,网络舆论在给新时期反腐败工作带来了强大压力的同时,也给反腐败舆论引导工作带来了全新的机遇。政府尤其是纪检监察部门完全可以因势利导,发挥网络舆论的积极效应,通过网络反腐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宣扬政府服务理念,更好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让网络成为向民众展示廉洁形象的有效载体,从而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3.网络反腐可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网络具有互动性,民众可以通过网络更加全面深刻地认识党和政府的政策。反过来,领导干部也可以通过网络更加深入地了解真实的民情民意,从而及时发现并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4.网络反腐创新了纪检监察的工作方式,实现了民意直达,提高了工作效率,更充分地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原则,而且还能最大程度地保护举报人的权益,使群众的诉求得到最大限度的实现,使党群干群的鱼水之情更加深厚。
(四) 存在问题
1.网络反腐真实性甄别难。许多网络举报人出于不同的动机和目的,有的捏造事实,有的扩大事实,有的随意传播道听途说的消息,因网络具有虚拟性、隐蔽性的特点,其个人身份和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可能存在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大量的网络举报进行甄别,不仅工作量大,而且对虚假不实的举报甄别难。据《2014年中国微博年度报告》统计,2014年度26起影响较大的网络反腐案例中,造谣误传的就有11个。
2.网络反腐易引发社会压力。传统反腐通常是指通过走访、信访举报反映腐败行为,具有花费代价大、程序较复杂、反腐风险高等弊端,相对而言,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兴反腐方式,具有成本低廉、快捷高效、对举报人具有保护性等特点。在传统的反腐模式下,反腐败的整个过程是在不公开、保密情况下进行的,最后只公布结果。网络的兴起,让网络为公众反腐提供了平台。网络反腐作为一种公开举报,一经披露,会迅速传遍国内甚至全世界,由此形成民意舆论压力,将纪检监察机关推向风口浪尖,迫使纪检监察机关作出反应,并公布有关情况和处理结果。众所周知的杨达才事件,因为在车祸现场一个不恰当的微笑,被网友“人肉搜索”出带多块名表,最后陕西省纪委介入调查,针对其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的事实,决定给予杨达才开除党籍处分,杨达才一审被判刑14年。
3.网络反腐影响办案。因网络反腐举报经常在公开的网络平台进行,容易对被举报人打草惊蛇,被举报人知悉举报信息后,会采取各种办法隐匿、转移、毁灭证据,或形成攻守同盟,给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带来难度。如果因网络信息泄露导致证据不全,案件无法查办,网民就会对纪检监察机关产生质疑,影响纪检监察机关的形象。
4.网络反腐法制不健全。目前,对于网上举报、网上反腐,没有一个系统的法规和条例来规范、没有统一的运作程序、没有统一的工作流程、没有统一的受理和反馈机制。2008年5月13日,株洲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国内第一个有关网络反腐的文件《关于建立网络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此后,个别省、市也做了一些积极探索,但是网络反腐始终未能上升到国家高度来规范。对网络举报人的权利如何保护?如果是诬告,被举报人的权益如何来维护?这些都需要明确界定。正因为缺乏可操作性,所以纪检监察机关对网络反腐是摸着石头过河。比如,某乡镇落选的原村干部,因未能如愿当上村支书,捏造镇领导有经济问题的事实,经常上网发帖或举报,这既影响了被举报人声誉,又牵扯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精力和时间,而举报人却毫发无损。
纪检监察工作在网络反腐新形势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
1.从人的层面看,部分纪检监察工作者因循守旧,习惯于用传统的方法和经验开展工作,而对新兴的网络反腐不习惯、不接受、不研究,完全看不到网络给纪检监察工作即将带来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对网络信息存有一种先入为主的不信任感,片面地放大了网络信息中虚假的成分,甚至担心电脑及网络没有安全性,在信息时代表现出一种极强的惰性;对网络反腐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网络反腐就是建个网站、公布个电话、设置个电子信箱,作用不大,可有可无;
2.从制度的层面看,虽然现在网络反腐已经经过了几年的成长与发展,尤其是近两年出现了爆发,但与之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尚不健全,如怎样保护举报人在举报各类犯罪分子后不会遭打击报复或受到伤害,怎样完善网络监督和管理,从制度上和技术上预防网络诽谤,打击网络谣言,处罚发布虚假信息诬陷他人和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等等。
对策
1.提高认识,树立主动作为、积极应对的思想观念。一要增强主动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工作主动权,提高与网络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做到善待网民、善用网络、善管网站。要直面而不是回避网络舆情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把关注舆情作为一种常态工作来对待,把正确引导、妥善处置舆情作为一种能力来培养,坦然接受网络监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公开透明。二要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网络舆情信息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尽快建立和全面推行责任落实制度,将加强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和网络宣传工作列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制度反腐建设范畴、纳入各级领导干部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对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认识不足、应对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健全机制,建立一套反应快速、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网络反腐相关制度规范,实现民间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有效对接;要建立信息筛选审查制度和程序,认真核查腐败线索,明辨真假信息,避免人力物力无谓的浪费和出现操纵网络力量打击报复官员的行为;及时回复网民的举报和质疑,尽量满足网民的知情要求,及时公布权威信息。这就要求抓好4个环节:一是及时甄别。对网上反腐败舆情要进行跟进、分类整理,并报送相关领导参阅,对可能发生的网络舆情,要按照其性质、涉及范围、影响程度划定等级,提早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二是线索排查。及时锁定舆情反映的腐败问题,充分挖掘事实明显、情节清晰、细节详尽、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及时流转案件管理部门,提高成案率。三是快速核查。对一些影响面大、可能导致事件升级危机的舆情信息,及时、快速核查其真实性。对于可信度高、可查性强的案件线索类网络舆情,要立即组织人手展开调查,在不泄露案情的前提下,适时向网民通报调查进展,并争取知情网民的配合。调查结束后,对反映属实的舆情,按规定予以通报;对于舆情反映不属实的,用证据消除网民的顾虑,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四是信息公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搭建权威的信息发布网络平台,保证正确信息流通的即时性和常态化,让公众及时了解相关事件和工作进展。同时,切实加强网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网络新闻从线索提供、初稿采写,到审稿签发、网上发送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确保信息发布、公开工作既顺利进行、健康发展,又无失密、泄密事故发生。
3.夯实基础,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队伍。首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逐步建立和加强网络发言人队伍,及时了解掌握本机关的政策落实、重大部署、重要工作推进和重要案件信息,通过网络适时向社会公开发布。其次,要充实舆情信息工作队伍,坚持值班监看网络舆情,及时报送信息,发生重大涉腐舆情时要24小时值班“盯网”,确保能及时发现、报送、处置网上的重要信息。
4.要加强对网络反腐的监督引导。要制定完善网络反腐相关制度规范,实现民间反腐与制度反腐的有效对接;要建立信息筛选审查制度和程序,认真核查腐败线索,明辨真假信息,避免人力物力无谓的浪费和出现操纵网络力量打击报复官员的行为;要及时回复网民的举报和质疑,尽量满足网民的知情要求,及时公布权威信息。
总之,我们一定要认识到网络反腐的意义是不可估量的,而其给纪检监察工作带来全新的机遇和挑战也是空前的,我们必须随着网络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应用的不断增加,深入研究新时期反腐形式的变化,真正做到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创造性地拿出新的工作思路和对策,以努力开辟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