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旧县镇纪委 解军锋 王彦锋 雷延民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统筹城乡一体化步伐不断加快,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加紧实施,但调研发现,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群众上访问题呈逐年上升趋势,应引起重视。
一、信访问题的成因
一是群众对征地过程有疑虑。征地拆迁涉及群众利益面宽、范围大,征地过程从选举群众代表、征地协议签订、补偿资金发放、地面附着物赔付清理到拆迁,涉及的环节多,关系到方方面面的利益,其本身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具体工作中,如果因为程序不到位,宣传不深入,工作不透明,就会使群众对征地过程产生怀疑,群众感到自身利益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从而成为群众上访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是因村上原遗留问题而激起群体上访。一些村村情基础差,对群众反映的计划生育、农村庄基地等问题平时不及时化解和调处,征地工作开始后,这些矛盾和问题就会凸显出来,一方面直接制约征地工作开展,另一方面也引发了群众的上访。
三是补偿标准与群众期望值形成差距。征地的补偿问题是群众关心关注的核心问题。群众在征地工作中,希望得到尽可能高的经济补偿,以此与政府“讨价还价”,有的超过了政策许可的范围,从而引发上访问题。具体表现为三类,即土地补偿价格问题、地面附着物赔付标准问题、群众留地安置问题。
四是因土地补偿款分配不公引发矛盾。补偿资金的分配,一般由各征地村群众代表自行研究分配方案,但各村具体村情不同,在涉及出嫁女、大学生、参军人员等特殊人群是否参与分配的问题上,有的合法但不合情理,有的合情但不合理,各村的标准不尽相同,也是群众上访的一个方面原因。
五是补偿安置政策不配套。如被拆迁户为在符合政策的前提下多分房、多得益,普遍采取假结婚、假离婚的手段争取更多的安置指标,但同时又无相应的政策对这一现象加以制约,使得被拆迁人钻了政策的空子增加了拆迁工作的成本和难度。同时,农民失去土地之后,相关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还没有完全建立,如果不能够妥善解决失地农民安置、就业等社会保障问题,将会引发很多不稳定因素。
六是为达到个人目的煽动群众闹事。个别人因以前担任村上干部或与村组有经济往来,在征地工作开始后,为了获取其个人利益,往往以征地为借口,借机煽动群众上访闹事,严重影响征地工作的顺利开展,已成为因征地拆迁引发上访问题的一个潜在因素。
二、对策建议:
一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针对群众对征地过程的疑虑问题,坚持“阳光征地、和谐拆迁”,从群众代表产生、征地协议签订、补偿资金发放、地面附着物赔付清理等过程向群众及时公开,对群众关注的征地补偿标准、地亩面积、补偿款分配方案等在第一时间向群众公布,诚恳接受群众监督和质询,对征地补偿的相关政策要不折不扣、原原本本的告知群众,确保群众事前知晓,事中明白。在征地资金管理上实行封闭运行,所有补偿资金直接兑付到户,使群众放心,让群众满意,从而打消群众顾虑,赢得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
二是着力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在全体党员和干部中大力倡导务实不空谈、扎实不漂浮、落实不推诿的优良作风,坚持“工作在一线开展、任务在一线完成,考核在一线实施,责任在一线落实”的“四个一线”工作法,坚持用统一的政策说服和引导群众,用满腔的激情感化和带动群众,用扎实的作风服务和依靠群众。
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针对群众对征地补偿期望值过高的问题,应坚持把对群众的思想引导和政策宣传工作作为服务大项目建设的先导工程,积极向群众宣传城镇化、工业化的重要意义,宣传项目落户对提供就业岗位、发展二三产业、增加群众收入的带动效应,从而支持项目建设,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尊重群众意愿。对补偿款分配问题,应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方式方法,不搞“一刀切”;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有利于群众,能切实保证大多数群众利益的,即以群众代表议定的方案为准,做到群众的事群众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