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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四个突出问题 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监管
时间:2013/05/02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文章来源: 中国反腐倡廉网 作者:尹忠


    当前,招标投标市场仍存在着招标监管体制不顺、招标程序审核不到位、电子化招标水平不高、执法执纪力度偏弱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进一步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不断培育健康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

    一、解决招标投标监管体制不顺的问题,打造招标投标市场监管合力

    当前招标投标工作监管职能分散在建设、交通、水利、发改、监察、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其中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还设有行业招标监管机构,导致监管职能交叉、监管力量分散、部门间信息沟通不畅。对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既充当业主,又充当招标监督“裁判员”,严重影响监管效率。进一步创新招标投标监管体制,要把握好监督主体定位,合理划分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权限。一要建立统一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独立行使监管职能。整合剥离现行分散于建设、交通、水利等各职能部门的招标投标监管职能,设立机构独立、职能统一、权责明确的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独立行使招标投标监管职能,彻底改变当前职能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状,监察部门主要负责对监管机构履行工作职责进行执法监察,确保职能部门履职到位。二要建立招标投标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促进部门信息沟通。联席会议可以由发改、监察、财政、审计、建设、交通、水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分析招标投标市场形势,组织开展招标投标联合监督检查和调研,及时有效解决招标投标监管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二、解决招标投标程序审核不到位问题,着力规范招标投标操作程序

    目前,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存在预算编制审核不严、工程前期费用虚高、招标程序执行随意等问题,如有的工程量清单重复计算、缺项漏项等现象不时出现,还存在故意高估冒算工程造价问题,影响了工程造价的客观真实性;有的工程项目前期费用定价依据不明,业主单位通过虚报工程费用骗取财政资金;有的工程被业主单位随意肢解划分标段,或量身订做设置条件,影响了招标的公平公正。为进一步确保工程造价和工程费用的真实性、招标程序的规范性:一要实行工程造价预算联审。工程项目在设计单位出具图纸后,由业主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做出工程预算,初步预算送另一中介公司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报经财政、发改、审计、监察等部门组成的预算联审小组进行联审,确定招标最高限价。二要实行政府投资项目前期费用联审。由发改、财政联合审核项目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探、两阶段设计编制、招标代理、工程监理等前期费用,节约项目运行成本。三要实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程序联审。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等在发布前,由财政、发改、监察、审计等单位对资质要求、标段划分、评标办法、业绩要求、保证金缴交等多方面内容进行联合审定,防止招标文件设定不合理条件量身定做或肢解工程等问题。规范邀请招标程序,对符合邀请招标限额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邀请招标,乡镇的小额工程则一律纳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交易。

    三、解决电子化招标投标水平不高的问题,推进招标投标市场信息化

    从上犹县情况来看,目前房产和市政工程项目基本实行了网上报名和电子化评标,但还未实现网络远程投标、评标,交通、水利项目也还未实行电子化招标,电子化招标投标水平还较低。加快电子化招标投标建设,用“无情的电脑”监督“有情的人脑”是大势所趋。一要全面推行网上投标报名。所有投标企业一律凭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发放的密码锁登陆网站进行网络报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这样,所有项目参与方只有在开标前一刻才知晓报名情况。同时,实行资格后审,切断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的纽带,降低围标串标的几率。二要完善电子化评标系统。尽快研发出交通、水利工程电子化评标系统,实现全部工程项目招标电子化。制定电子化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技术标准、实施规范和操作流程,并根据工程类型和项目特征,进一步研发适用不同项目类型的操作性强的电子标书传递系统、无缝连接的电子投标系统、便捷灵活的电子评标系统、技术匹配的专家库电子管理系统、稳妥可靠的安全保密系统以及准确无误的电子支付系统,规范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三要进一步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以当前工程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网络为载体,以工程项目电子信息标签为纽带,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征地、招标、施工、验收、结算等各环节信息进行公开,实现网络数据共享,使各监管部门可随时快速实现数据查询和动态管理,真正实现全过程阳光监管。

     四、解决查处招标投标违纪违法行为不力的问题,加大执法惩处力度

    当前,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投标人为争夺利益不惜采取围标串标、买标卖标、陪标、贿赂串通招标人等违法行为;招标方因为行政干预、自我保护或权力寻租等各种因素,擅自变更招标方式、半招半定、虚假招标、明招暗定等违法行为也时有发生;市场上招标代理中介机构数量多,但整体素质不高,良莠不齐,存在着法律意识不强,业务不专、不精,行为不规范甚至串通操纵招标投标等问题。规范招标投标市场,不仅要抓预防,还要抓惩治。一要建设诚信体系和廉政体系,优化招标投标市场环境。结合招标投标行业自律建设和协会管理,建立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的诚信档案并有效利用。建立招标投标廉洁准入制度和招标投标项目廉洁责任制,规范和强化廉政监督。坚持并严格执行“红黑名单”制度和“预选承包商名录”制度。出台中介代理商年度考核办法,实行扣分制和动态管理。二要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增强监管人员素质。着力改变招标投标监管人员少、专业人才缺乏、职业素质偏低等现状,通过全方位的培训、学习,不断提高有关招标投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廉政意识,增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能力。三要加大执法惩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问题。采取在有关媒体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现场公开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短信号码等办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深挖案件线索,严肃查办投标企业围标串标、买标卖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提供虚假业绩竞标等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项目、收受贿赂谋取私利等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查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作者系江西省上犹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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