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办扎实开展行业内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社区建设和巷道硬化实际,对全县9个示范社区和20个巷道硬化村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察,坚决纠正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行业内涉农资金专项整治活动与落实“一岗双责”相结合,专门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和两名业务干部为成员的专项督查组,明确了区域划分和任务分工,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实行台账销号管理。组织专人先后对新型农村示范社区项目和巷道硬化项目的开展落实情况、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工程质量情况、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建立了《洛川县示范社区和村庄巷道硬化工作督查台账》,并实行台账销号管理制度。
三是强化重点环节监管。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建立村庄巷道硬化资金专户。对各村筹措的建设资金实行多口进、一口出,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封闭运行。对于社区建设项目资金,重点加强对社区取暖补助资金下拨发放各个环节的监管,严格审查补助对象的资格,规范补助资金发放的方式,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与此同时,严把工程建设程序和质量,突出重点环节管理,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兑现奖补资金,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