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洛川廉政 >> 正文
魏恒同志深入财政局专项督查检查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时间:2018/12/27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为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推动落实,8月8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魏恒带领县委督查室、县纪委监察委人员,深入县财政局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全面了解财税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资料、与个别干部谈话了解,财税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和主体责任落实安排部署到位,制度建设较为完善。但具体工作中还存在重部署、轻落实,档案资料不全、“三项机制”和“四种形态”运用不够、财政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不大等问题和不足。

按照县委书记王明智关于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有关要求,结合财税党委及全县各级党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中存在的问题,魏恒同志要求,一是要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一些党组织责任意识不强,主体责任缺失,监督不到位,绝大多数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只重视安排部署,但没有实际结果;一些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主体责任缺位,履职不力、担当不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务必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主体责任意识,突出“一把手”责任。去年第四季度,我们已对农村违纪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做了“大起底”,为今年农村“两委”班子风清气正换届提供了保障。今年第三季度开始,全县监督执纪的重心上提,主要对象是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行政执法部门是重中之重。二是要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牛鼻子”。要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是党委(党组)班子的整体责任,就是党委(党组)直接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级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纠正只领导不负责的错误观念和做法。主体责任缺位,根本是党性淡漠,好多同志认为自己是业务干部,忽视了党的领导、政治责任和党内职责,要充分认识到党内职务不是荣誉而是责任。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主要是部门单位,不能全推给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职工违纪违规一般由部门单位自行处理上报,纪检监察机关主要是追究责任,对象是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责任清才能敢担当。我们建立的领导干部岗位责任清单,就是问责追责的依据,出现了违纪违规问题,就要按照所承担的责任逐级向上进行责任追究。三是要紧紧抓住监督执纪问责利剑。按照谁任命、谁管理、谁处理的原则,各级党委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党员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处理违纪违规党员,部门一般人员和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由各部门单位管理,这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更是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所在。纪检监察机关派出纪检监察组是监督部门单位的主体,要依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指标,按照工作任务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抓两头、促中间”的要求,确定两个10%和两个40%,即:先进和后进、偏上和偏下,对考核排名靠后的部门单位要严肃追责问责。各级党组织要建立权力责任清单,加强内部监督,完善考核机制,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八个融合”要求,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将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摆进去,用具体工作措施做好保障,充分与县委、县政府思路融合,彻底解决“两张皮”的问题。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问题线索移送制度,及时上报违纪违法处理结果。县纪委、监察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作为执纪的主体,依规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开展调查核实。“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保障,没有问责,落实责任就是空话。要进一步加强追责问责力度,使党内问责成为常态,通过严肃的追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对履行监督责任不积极、成效不明显的派出纪检监察组也要严肃问责。

上一篇:县纪委监委召开第四季度工作研讨会

下一篇:洛川县召开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中共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洛川县监察委 主办
电话:0911 3622110 E-mail:lcxjjw@126.com 邮编:727400
陕ICP备09014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