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健康有序进行,洛川县在换届前安排组织全县各级党组织、科级干部、一般党员干部层层开展纪律承诺活动。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进行警示预防。3月份,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转发了中纪委、中组部《关于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印发了中共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处理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和《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等文件,要求各党委按照县委换届“四个一”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换届纪律专题学习教育活动,用好反面典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风清气正。为落实中央“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的重要内容”,“党委书记担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3月29日召开的“全县宣传组织统战政法工作会议”上,旧县镇等三个党委书记分别代表乡镇(街道)党委向县委做出换届“九严禁九一律”纪律承诺,签订《党委严格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随后全县25党(工)委、党组也签订了承诺书,并保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是层层庄严承诺,严守换届纪律。在党委向县委作出承诺的同时,全县除学校教师、卫生系统医务人员以外,900多名科级干部、3500多名在职在岗一般干部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和所在党组织作出“四做、九不做”承诺。即:始终做到坚持组织原则,做到服从组织安排,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抵制不正之风;不拉帮结派,不拉票贿选,不买官卖官,不跑官要官,不造假骗官,不说情打招呼,不违规用人,不跑风漏气,不干扰换届,为换届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中共洛川县委组织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