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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纪委监察局下发《集中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06/30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按照市纪委、监察局要求,为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6月25日,洛川县纪委、监察局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集中开展“基层干部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要求,通过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一批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纠正工作作风漂浮、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改进和提升基层干部的工作作风,维护群众利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方案明确,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围绕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干部中存在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欺压百姓等作风问题;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借机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违规收费、办事不公、优亲厚友、与民争利、假公济私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退耕还林、移民搬迁、低保医保、旧城(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违纪违法问题;城中村、城郊村、资源富集村和开发建设村“小官贪腐”案件。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6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一是线索收集阶段。该阶段分三个层次对所辖范围内的问题线索进行收集,分别是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和各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室。二是甄别梳理阶段。本阶段主要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认真甄别梳理,并严格按照问题线索处置办法进行处置。三是集中查处阶段由各乡镇纪委、监察室,各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以及委局案件室对已经确定的重要问题线索及时查处,做到快查快结。四是全面总结阶段。充分利用查处的典型案例,制作“小官贪腐”专题教育片,对广大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并及时认真总结,结合实际加强制度建设。
    据悉,为了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纪委、监察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纪委案件室,具体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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