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纪委对全县拟提拔领导干部在被提拔任用前,除了经组织部门严格考察外,还要过县纪委的“廉政鉴定”关。这一有效举措为县委在科学使用干部方面提供了保证。
廉政鉴定关,就是拟提拔干部经过组织部门按程序考察且廉政考试过关后,县纪委成立至少两人参加的廉政鉴定工作考察组,深入廉政鉴定对象所在部门及下属单位,通过座谈、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对鉴定对象配偶子女从业情况、个人兼职情况、个人收入申报情况、家庭住房情况、干部个人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考核资料、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诫勉谈话或信访监督情况等,进行全方位了解,看有无违规违纪行为。考察组根据考察了解的情况,如实做出综合评价,最后由委局机关信访室、干部室及委局领导填注意见后出具廉政鉴定。洛川县纪委对出具廉政鉴定非常慎重,明确规定,对于在干部测评过程中“不廉洁票”和“不好票”占参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的和在考察期间有干部群众投诉举报的都不予出具廉政鉴定。同时对于问题对象,建议不得提拔重用,不得纳入科级后备干部队伍。
洛川县纪委严把廉政鉴定关,将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在考察干部中的职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在准备阶段、考察阶段、公示阶段、核实调查阶段等不同的环节进行了紧密的焊接,最终实行廉政“一票否决”,这种“廉则进,不廉则退”的廉政鉴定制度无疑象一道闸门,挡住了干部队伍的不洁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