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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六项举措”严明会议纪律
时间:2013/05/16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近日,我县出台六项举措,就进一步严肃会议纪律、改进会风提出具体要求,并收到了良好效果。
    一是严格会议筹备组织。县党代会、县委全会、全县领导干部会议等重要会议,由县委办负责通知并组织;全县经济工作会、政府全体会等重要会议,由政府办负责通知并组织;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县性会议,承办部门要提前填写会议审批单,报经分管县级领导同意后,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审定,由县委办、政府办统筹安排会议事项。一般会议由相关部门通知组织。
    二是严格履行请假手续。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召集的重要会议,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提前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其他会议必须提前向主持会议的县级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委托其他副职参会,未经批准派人替会的,一律视为缺席。各级领导请假得到批准后,要按照管理权限,由会议承办部门将到会情况报告会议主持人。
    三是严格报名通报制度。实行会前报名和会后通报制度,在通知会议时要明确上报参会人员名单的时限和方式,承办单位及时汇总,报告主持会议的县级领导审核。会议结束前,由主持人通报到会情况,对违反会议纪律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是严格遵守会场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会议要求,按时报到,准时参会,不得迟到早退,自觉遵守会场纪律。严格会议签到制度,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签到进入会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要将手机关闭或调整到静音状态,会议期间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参会人员要按照保密工作纪律,妥善保管会议文件和资料。
    五是严格规范着装仪表。县党代会、全委会、人代会、政府全体会、政协会及其他明确要求的会议及公务活动,参会人员必须着正装。其他无特殊要求的会议,着装要庄重大方、素雅整洁、朴实得体。
    六是严格会议会风督查。会议承办部门必须安排专人检查会纪会风的落实,并将会议情况书面报送县委督查室或政府督查室,县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每季度下发一次参会情况通报。对于迟到、早退的,一次大会点名批评;两次通报批评;三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对于无故缺席、不履行请假手续派人替会、违反会议纪律、影响会议质量的,一次通报批评;两次取消年度评优资格;三次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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