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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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四起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2/08/15  来源:   点击:

近日,洛川县纪委监委及部分镇街党委对4起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槐柏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孙长虹、干部姜军红违规执法问题。2022年1月至6月,孙长虹、姜军红在检查农资市场时,存在未按照《市场监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取证、无行政处罚决定书且在事后没有案结成卷等问题。2022年7月,孙长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姜军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凤栖街道办好音村党支部书记赵永民坐收坐支问题。2021年4月,赵永民私自出售该村6棵槐树,并将出售所得3600元未上缴农经站直接用于村集体支出。2022年6月,赵永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凤栖街道办桥西村秦咀组组长秦志远履职不力问题。2021年,秦志远未及时向民政站上报村民秦某、安某死亡信息,导致其家属违规领取残疾人补贴720元。2022年6月,秦志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石头镇牛天咀村二组组长孟中全虚报冒领问题。2022年,孟中全虚报耕地面积25.9亩,套取国家补助资金1295元。2022年7月,孟中全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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