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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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五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0/09/04  来源:   点击:

近日,县纪委监委及部分镇、便民服务中心党委对五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土基镇铁炉村互助协会会长贺王民,2020年,该协会共发放56笔贷款,其中18笔9户为夫妻,贷款金额17.7万元,违规贷款金额8.7万元。贺王民作为互助资金协会会长,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县监察委员会给予贺王民政务警告处分。

2.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干部申伟,2020年3月6日至8月15日,未对帮扶的老庙镇太夫塬村贫困户马万荣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县监察委员会给予申伟政务警告处分。

3.杨舒便民服务中心苹果产业中心干部李长智,2020年3月9日至8月12日,对帮扶的贫困户马某成、马某圆,未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县监察委员会给予李长智政务警告处分。

4.黄章便民服务中心珊瑚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计邵百强, 任职期间,2019年1月第4号记账凭证与明细相差495元;2019年12月第11号记账凭证与明细相差58元,共计相差553元。黄章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给予邵百强党内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553元上交国库。

5.石头镇科石村扶贫互助资金协会会长马春祥,2019年1月24日、12月17日,将该协会2018年办公经费6000元、2019年办公经费7000元拨入其个人账户,其中支付2018年误工补贴5000元、2019年误工补贴5500元,剩余2500元占为己有。2020年7月14日,马春祥将2500元退回到该协会账户上。石头镇党委给予马春祥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以上典型案例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扶贫领域各项政策,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规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着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对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政策落实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处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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