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黄章中心幼儿园在2015先后违规给部分正副班主任发放排练节目补助7100元、全体教师寒假值班补助2960元,合计发放补贴1006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12月,县纪委给予黄章中心幼儿园园长靳利洁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资金。
2、黄章中心小学在2016年违规报销花圈黑纱751元,2017年违规发放值班补贴680元,两项合计1431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12月,县监察委给予黄章中心小学原任校长王爱红政务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资金。
3、旧县镇中心小学在2015年违规报销烟酒茶1480元、给九名人员发放通讯补贴2040元,两项合计3520元。2018年12月,洛川县纪委给予旧县镇中心小学原任张孝忠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全部违纪资金。
4、凤栖镇街道办作善村二组组长屈宏全在2014年任职期间,违规报销花圈黑纱60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8年11月,凤栖镇街道办党委给予屈宏全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