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纪委、监察局对四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老庙镇杨舒便民服务中心南湾村支部原书记李万才、村主任李清明、村监委会主任李王锋,虚报套取国家扶贫资金85480元,洛川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李万才有期徒刑2年,宣告缓刑3年;李清明、李王锋各有期徒刑一年零10个月,宣告缓刑3年;县纪委分别给予李万才、李清明、李王锋开除党籍处分。
2、旧县镇积马河村支部原书记徐军、村委会原主任张宏仓,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套取“散养土鸡”扶贫专项补贴资金9440元、9300元。县纪委分别给予徐军、张宏仓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资金。
3、老庙镇桃花畛村党支部原书记马俊丽、村委会主任宋韩启在,虚报套取扶贫资金20000元,2017年9月被洛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县纪委分别给予马俊丽、宋韩启开除党籍处分。
4、石头镇朱牛便民服务中心吉林村支部书记贾明羲,以其妻名义套取国家贫困人口扶贫资金4000元,用于村级事务开支。县纪委给予贾明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