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大生态环保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惩处力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向纵深发展。近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四起破坏生态环境的违规违纪问题。现将相关案例通报如下:
1. 洛川县旧县镇洛生村三组组长冯军平,环境保护宣传与监管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致使该村三组沟畔长期有垃圾倾倒现象,造成不良影响。旧县镇党委给予冯军平党内警告处分。
2. 洛川县土基镇安心堡村村委会主任常永谊, 2018年10月10日、18日,土基镇政府两次将村民孙某在该村安草组西沟坡经营的5孔木炭窑推倒;12月17日,镇政府下发督办通知书要求取缔,该村也未采取措施落实;2019年2月25日、3月19日镇政府两次向木炭厂下发了《责令停产通知书》,县环保局巡查发现其仍在营业后,进行了查封。常永谊作为村委会主任监管不力,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木炭窑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县纪委给予常永谊党内警告处分。
3. 洛川县黄章便民服务中心草地村下草地组组长周天明,防火排查和监管措施不力,导致该村电子沟在2019年3月25日发生重大火灾,烧损1.8公顷荒山,7户10余亩果园,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产生不良影响。黄章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给予周天明党内警告处分。
4. 洛川县老庙镇界村党支部书记郑国民,作为村防火小组组长,对防火工作不重视,2019年3月7日在组织村民进行卫生整治时,焚烧垃圾导致村民郭某果库(土库)着火,直接经济损失1.5万元;3月31日该村垃圾倾倒点再次着火引燃沟渠,着火面积达一亩多。老庙镇党委给予郑国民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