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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时间:2012/08/28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党的十七大以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综述
    2012年中央单位“三公”经费公开大幕于7月19日正式拉开。财政部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7月18日就率先公布了“三公”经费信息,新华社、审计署、中国地震局等单位紧跟其后。与2011年第一次公开“三公”经费相比,中央单位回应社会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更加积极主动,标准更加统一规范、内容更加详细具体。“三公”经费公开已经成为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也是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
    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普遍建立了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内容更加丰富,领域不断拓展,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2008年施行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扎实有序地推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满足了社会公众依法获取和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2010年至2011年,各地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45万多条,国务院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6万多条。各地区各部门普遍建立了多种形式的受理渠道,答复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11年,各地区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30多万件,中央部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000多件。积极做好四川汶川地震、青海玉树地震、甘肃舟曲山洪泥石流等重特大自然灾害的抗灾救灾、恢复重建以及筹备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情况的信息公开,受到国内外广泛好评。一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取得阶段性进展,2011年有92个中央部门公开了年度预决算,98个中央部门和北京、上海、广东、陕西等省市公开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今年,已有95个中央部门更加及时、准确、详细地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北京、山西、黑龙江、上海、安徽、河南、四川、陕西、新疆等9个省(区、市)及大连市公开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切实增强了政府施政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各地区各部门在因地制宜地运用好传统公开方式的基础上,还积极探索服务热线、政务微博、手机媒体、网络平台等信息手段,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深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权力行使更加规范有序
    各地区各部门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程序规则,有效促进了各级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履行职责。大力推行行政决策公开,落实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提高了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北京、上海、重庆、湖南、广东和公安部、教育部、农业部等地方和部门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出台、重大项目立项等,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云南省自2008年以来举行重大决策听证4277项,组织重要事项公示11万多项,发布重点工作通报17万项。大力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全面清理和明确各类职权,科学编制“职权目录”和每项职权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做到依法确权、科学分权、公开示权、有效控权,破解行政权力监督制约难题。2011年,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对在党的机关、行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部署。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中央国家机关91个部门和单位采取不同形式开展了这项工作。财政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审计署、人民银行等部门在细化权责、完善程序、规范流程、拓展载体等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创新。积极开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江苏省市县三级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29万项,制定自由裁量基准21.8万个并向社会公开。
    统筹推进政务服务建设,政务公开的综合效益充分发挥
    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的要求,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加强政务(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创新政务服务方式,规范政务服务行为。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设立政务(行政)服务中心2912个(含各级各类开发区设立的服务中心),其中省级中心10个,市(地)级368个,县(市)级2534个。30377个乡镇(街道)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占乡镇(街道)总数的70.3%。全国省级政务(行政)服务中心去年办理各类审批和服务事项227.7万多件,办结率达98%。同时,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发展电子政务,搭建集网上审批、在线办事、电子监察、投诉受理等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浙江省50个省级部门(涉密部门除外)的721项行政许可事项、101个市县的29122项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并实现联网运行。安徽、江西、湖北、宁夏等一些地方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加强招投标和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逐步将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集中采购等纳入平台集中交易和管理,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
    加强基层政务公开,群众享受到更多优质高效的服务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将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实现服务范围全覆盖、服务流程无缝对接、服务质量群众认可。一些地区在大力削减审批事项的同时,整合基层公共服务事项,推动省、市两级把县(市)级能够审批的事项主动下放。一些与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保障、医疗服务、通讯通信、供水供电、农资补助等民生事项,在许多地区都实现了由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服务窗口来办理,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浙江等地还实行便民服务全程代办制、免费代办制,在人口分散、交通不便的地区开展定期上门服务等,为群众提供面对面的优质服务,把政策落实和群众问题解决在基层。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环保、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特别是基层站所,认真推行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依法公开办事的依据、流程和结果,做到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监督。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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