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纠风办《关于开展学前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精神,为了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的收费行为,近日,县纠风办组织对本县学前教育(幼儿园、学前班)和中小学(公办、民办)的收费进行了专项检查。
本次检查以收费和学前一年保教费补贴为重点,采取了明察暗访、调查学生家长、查看收费公示、票据、相关证件和实地查看的方式,对收费公示、收费许可、办学资质、各类代办费(生活费、书本费、校车接送费、取暖费)、强售保险及是否办有特长班、兴趣班等进行了检查。同时将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和幼儿教师资格纳入了检查的范围。
本次检查共涉及全县49所幼儿园,其中公办幼儿园3所,民办幼儿园46所。按照民办幼儿园申请注册标准,有37家获得了教育局核发的《民办幼儿园办园许可证》。其余的因办学条件和资质存在问题没有核发。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个别幼儿园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而自行办学,无形中为我县学前教育的收费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对于教育部门审定的乡镇幼儿园,部分收费项目没有物价批复,没有统一的标准;民办幼儿园招聘的教师90%没有从业资格,部分民办幼儿园相对办学条件较差,收费票据不规范,一些使用的都是收款收据。对于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能及时解决的检查组现场进行了纠正,对于存在的较大问题已责成相关管理部门限期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