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县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部分委班子成员、室部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小川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章是党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条例》是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对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作出了全面规范,是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履职尽责的基础规范、基本依据。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章》《条例》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治自觉,在学懂弄通做实中下功夫,不断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要持之以恒领悟学习。把《党章》《条例》及其他党内法规制度作为“案头书”“口袋书”“枕边书”,要原原本本学、结合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全员培训学,准确领会《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学出责任担当、学出能力素养、学出过硬作风,不断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对标对表履行职责。坚持以《党章》《条例》为遵循,全面深刻把握纪委的使命、职责、定位,坚定政治方向、掌握方法路径、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依规依纪依法,明确权力边界,严格内控机制,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日常监督、严肃执纪问责。三要自省自警严格遵守。要通过学党章、讲规矩、守纪律,增强规矩纪律意识,牢记肩负责任,把遵章循规守纪的各项要求融入思想,化为自觉行动,时刻提醒自己以党章为“镜”,查漏补缺自省自警,随时随地查找自身的不足,努力做到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言而有范、行而有规,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