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基层动态 >> 正文
洛川农商银:健全主体责任 规范廉洁运行
时间:2015/08/03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近日,洛川农村商业银行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会议突出建立健全主体责任体系。旨在进一步改进了领导干部及员工工作作风和行业风气;充分发挥行内优势,积极开展了党风廉政宣传和廉政文化建设;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保证权力规范廉洁运行。
    建立健全主体责任体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调“谁主管、谁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构完善的责任体系。党支部对部门的廉政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中,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所有领导干部都履行一岗双责的义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就会形成完整的封闭链条,形成闭环效应。
    建立严厉的责任追究制度。谁担职、谁负责,出了问题就要承担责任。领导干部自净自廉是底线要求。同时,要对自家的“责任田”负全责,管人管事管自己,履行一岗双责,肩负起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会议由行长边艳萍主持,农商行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屈永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讨论通过了《洛川农村商业银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洛川农村商业银行2015年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等相关制度,监事长张敏延传达了省联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并在会上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王旭明、史敏侠)

上一篇:洛川水务局:规范工作制度 彰显工作实效

下一篇:洛川农商银:健全主体责任 规范廉洁运行

中共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洛川县监察委 主办
电话:0911 3622110 E-mail:lcxjjw@126.com 邮编:727400
陕ICP备09014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