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洛川县林业局在生态工程项目实施当中,把好了六个关口,使造林面积逐年增加,面积核实率、苗木成活率、保存率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林木绿化率由45%提高到53.5%逐年提升,县域森林覆盖率由39.3%提高到41.8%,生态环境日趋好转。
严把招标关,组织一流造林公司。每年年初,县林业局将林业工程基本情况发布在政府网站,面向社会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招聘从业经验丰富,公司资质合规的专业造林公司实施工程。在招标当中邀请县纪委等相关部门全程监督,确保招标公开、公平、公正。
严把整地关,确保栽植地块符合设计要求。栽植前针对不同整地方式对造林地块进行整治。 穴状整地,穴的口径必须达到50~60cm,鱼鳞坑整地为半圆形,外高内低,半径不小于60cm。 带状整地宽度60cm以上,带长根据地形确定,不能过长,每隔一定距离应保留0.5~1.0m自然植被。整地深度必须达到30~40cm。整地结束后,施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方可进行苗木栽植。
严把苗木关,保障优良苗木上山进地。坚持造林地立地条件与树种的生物学和生态学特性的一致性,做到适地适树适种源, 因地制宜地确定针叶树种和阔叶树种、乔木和灌木的合理比例,选择多树种造林,防止树种单一化。 充分利用优良乡土树种,积极推广引进取得成效的优良树种。 选择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抗病虫害能力强的树种。
严把栽植关,做到栽植科学合理。在栽植过程中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把握好栽植密度的技术要求,并要求推广使用经济林覆膜套种等旱作林业技术,做到栽前蘸酱、栽后截杆或定杆,栽植管护抚育。
严把验收关,层层夯实工作责任。检查验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定标准进行验收,不达标的坚决不验收;造林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各项作业区随时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造林结束后、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造林一年后对造林成活率要进行检查,合格的由检查验收组负责人签发检查验收合格证,不合格的,施工单位要及时补植,合格后再发检查验收合格证。检查验收合格证一式三份,验收单位、施工单位、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各一份。造林后3年进行造林保存率检查。
严把拨付关,规范资金的管理。在项目资金管理上实行自下而上逐级签字审核把关机制,即工程实施结束,先由造林公司向林业站提出拨付申请,施工单位对合格面积逐级签字并申报局主管股室把关,上报分管领导和财务室负责人同意后后,报局主要领导签字,方可拨付项目资金。保证工程建设资金的安全,切实提升使用效率,也加强了对工程实施质量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