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水平,近日,洛川县果树研究所以加强联系派驻纪工委“三重一大”监督管理为依托,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促进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一是从实际出发,确定“三重一大”事项的内容和范围。针对单位运行的特点,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点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需要通过民主决策及重点监督等特定程序进行管理的事项,先行提出原则性和指导性意见,由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案,同时报派驻纪工委备案管理。
二是正确处理好“责任主体”和“监督主体”的关系。按照“三重一大” 事项的具体内容、决策规则和程序,洛川县果树研究所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完善群众参与、专家咨询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保证了决策的合法化、民主化、科学化、公开化,预防和杜绝了“用人一言堂,花钱一支笔,决策一张纸”等现象的发生。派驻纪工委行使监督检查和建议权,做到督促不替代、协调不越位。
三是牢牢把握“事前报告、事中参与、事后备案”三个关健环节。事前监督,就是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工作,须提前三天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派驻纪工委,并提交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文件、政策依据及相关资料;事中监督,就是派驻纪工委全程参与 “三重一大”事项的实施过程,在研究阶段,派人参加或列席“三重一大”事项会议,在实施过程中,加强调研、勘测和督导工作;对“三重一大”事项的事后监督,即采取备案管理方式,对已经通过完成的“三重一大”事项的总结报告、文字及电子版资料于一周内报派驻纪工委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