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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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八起部门单位干部作风方面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15/09/16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县纪委监察局近期对全县各部门单位干部作风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一些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落实,对干部管理不力;一些公职人员脱岗及在岗不在工作状态;一些公职人员上班期间玩电脑、玩手机等。针对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警示教育广大干部,现对检查中发现的八起部门单位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石头镇工商所杨小民2015年7月14、15日旷工两天,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2、凤栖工商所刘文兆7月14日上午上班期间用手机上网看电影。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3、城建监察大队李建军7月27日上班期间,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办私事。县监察局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4、县能源办张鹏6月27日请假三天期满后,截止7月26日未回单位,也未续假。县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县住建局韩霏霏7月27日上班期间私自脱岗外出办私事。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6、县城管局袁银芳7月14日上班期间在棋牌室打麻将。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7、县住建局杨小勇在2014年7月25日,因病向县人社局提出3个月的请假申请,人社局批准其从2014年8月1日至9月1日外出治疗。请假期满后不能坚持全勤在岗,也没有向领导履行续假手续。县纪委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追缴2015年1—6月份个人工资所得,上缴国库。同时由其所在党组织给予其党内除名处理。
    8、永乡卫生院临聘人员郑小云在检查当日夜间值班时脱岗。按照管理权限,县监察局责令永乡卫生院对其予以辞退处理。
    县纪委监察局在对上述人员作出处理的同时,对在干部职工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县住建局、工商局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要认真组织传达通报,教育警醒党员干部从以上通报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在本乡镇本系统本单位开展作风纪律大整顿,自查自纠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要求,把纪律立起来、规矩严起来,促进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干部作风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对干部作风建设直接抓、具体抓、经常抓。
    县纪委监察局将对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发力,强化监督检查,对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本系统本单位干部作风长期得不到好转的坚决予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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