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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电力局在优质服务中做到“四不放过”
时间:2013/10/29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四不放过原则》作为安全生产法的基本原则,在优质服务中同样适应”,这是10月25日,洛川电力局局长在局机关职工大会上的讲话。要求各级人员针对当前优质服务中暴露出的问题,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整顿工作,通过内部自查自纠,全面提升供电企业服务质量和社会服务形象。
    今年以来,该局持续开展供电服务工程,把提高供电服务品质、提升客户满意率作为行风建设的突破口,在内部规范营业管理、加大用电稽查力度,在外部聘请网外行风监督员、开展窗口满意率调查等,全面树立行业新形象。针对当前优质服务中查找和发现的问题,该局立即着手对全员进行警示教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考核处罚,要求各级人员在行风建设中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履行职责,服务先行”中,不越位,不错位、不失位,全员树立起“事事都讲服务质量、人人都是企业形象”的意识。在供电营业所,严格“一口对外”机制,严格业扩报装、故障报修和投诉举报管理,履行服务承诺,坚决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在各类停送电计划中,超前做好工程前期勘察,制订好供电方案,尽量减少停电范围,缩短停电时间,对超时限送电的人员加大考核力度和责任追究。在队伍作风建设中,围绕“四风”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待客户需求,不要停留在“口头上”,写在“纸上”,要落实在“行动上”,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等现象。进一步加大培训教育力度,特别是营业厅窗口人员、一线服务人员的服务技能培训。加大客户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对客户反映的问题,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实,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加大考核,提高群众对供电监督的积极性,提升供电服务透明度、公信度。开展内部明察暗访。重点对落实供电服务“三个十条”、业扩报装供电期限、故障报修时限、电费电价整顿、临时用电管理等进行检查,以确保全年政风行风测评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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