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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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凤栖镇党委以四项措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时间:2013/02/05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党中央提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后,洛川县凤栖镇党委依据市、县落实规定的精神,结合镇情实际,采取四项得力措施,以实际行动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关系。
    一是抓系统学习,强化作风建设的理论素质。把学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先后召开了全镇作风建设座谈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学习讨论,研究制定出台了凤栖镇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双十不准”即,镇干部“十不准”和村干部“十不准”,该制度内容全面,切实可行,为镇干部和村干部敲响了廉洁自律的警钟,全面行成了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良好氛围。二是抓调查研究,强化作风建设的辩知能力。镇属党员干部利用农闲时间,深入村屯、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向群众问“计”、向实践探“真”、向他人求“知”,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达到“深入了解基层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的最终目的。三是抓厉行节约,强化作风建设的综合保障。凤栖镇党委要求,在年末岁初之际,镇领导、片长、农经站干部等要管好自己的手和嘴,不得向村集体报销自己应承担的费用或接受村干部邀请搞公款吃喝。坚持以反对浪费、厉行节约为目标,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树立谦虚、谨慎、廉政、节约的作风,带头反对铺张浪费等不良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以实际行动树立良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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