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主任魏恒率工作组深入县水务局调研督查我县河长制推行工作,县水务局负责同志陪同调研和座谈。
魏恒先后深入县河长制办公室实地查看,现场详细了解洛河、界子河等9条河流的流量监测、污水排放、河道整治、地下水监管和县河长制推行情况,就依法治理生态环境,依法实施监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魏恒指出,全面建立河长制,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落实河长制工作任务,切实扛起河流管理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一要尽快全面排查、明确治理目标、列出问题清单、发放整改通知。二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倾倒废弃物、非法污染等违法行为,扎实有效推进河长制工作。 魏恒强调,县监察委是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在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过程中,要维护党的权威、要促进经济发展、要使持有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少犯错误;县监察委的同志要找准定位,不能作为某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成员单位出现,以后要坚决杜绝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发生;县监察委将按照属地管理、依法监察的原则,对在洛川县境内实施河长制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处置,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党的政策策略体现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增强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效果,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