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县纪委、监察局就在全县开展“扶贫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领域、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县开展的“严明纪律规矩,助推追赶超越”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制定印发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县党代会和纪委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开展的“严明纪律规矩,助推追赶超越”纪律作风整顿活动,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以全面检查、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为原则,紧紧抓住“自查自纠、督查追责、建章立制”三个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为我县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方案明确,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的重点问题包括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和扶贫项目申报、审批、验收等环节贪污受贿、弄虚作假等问题; 在农村危房改造、土地征收流转、易地扶贫搬迁、强农惠农补贴等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8方面问题。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治理重点包括加大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查处力度,坚决破除不托人办不了事、不给钱不办事的“潜规则”;严肃查处一批违规收费行为,彻底清除各个行政环节的利益输送,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5方面问题;生态环境领域专项治理重点包括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力,致使管理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问题突出或者任期内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恶化的,或作出的决策严重违反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9方面问题;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专项治理重点包括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品礼金、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发放福利、奢侈浪费,以及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惠农补贴、低保医保、专项资金使用、“三资管理”等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10方面问题;
方案规定,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17年5月18日开始,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追责、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为了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舆论宣传、强化协调合作、严肃责任追究、加强信息报送等五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为了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专项治理的阶段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工作,6月1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方案,7月31日前报送自查自纠排查问题台账,10月31日前报送责任追究情况,每月的13日和28日前报送工作动态,12月31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对于信息报送不及时的将予以通报、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