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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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重申禁令 严明纪律 “双节”期间坚决纠正“四风”
时间:2015/09/17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为了确保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过上一个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节,洛川县纪委监察局9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中秋、国庆“双节”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关键节点,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寸步不让,对“四风”问题“零容忍”。
    通知要求,全县各部门单位要按照中、省、市纪委要求:坚决禁止收送礼品礼金;坚决禁止违规吃喝,利用机关食堂相互宴请;坚决禁止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坚决禁止变相公款旅游;坚决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坚决禁止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禁止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或实物;坚决禁止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票参观;坚决禁止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券)和电子礼品卡。
    县纪委、各乡镇(街道)纪委、各派出(驻)纪工委将组建检查组,通过畅集中明察暗访、重点检查等多种形式,对管辖范围内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广大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县纪委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线索统一登记、速查快处、严肃追究,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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