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9日,根据中纪委的统一安排,洛川县纪委一行7人赴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察部杭州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学习。
据悉,此次培训是杭培中心的第286期,培训时间为10天,培训内容以纪检监察综合业务知识为主,包括依规治党若干问题、落实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基层纪律审查案件查办及组织协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解读、关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的情况介绍等。除过常规的授课以外,这次培训还安排了一次以“结合学习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年度重点任务,谈谈如何创新监督审查方式”为主题的讨论交流,同时还安排了一次现场教学,即组织学员参观了嘉兴南湖党的一大纪念馆。
培训期间,通过系统听取纪检监察相关方面领导专家的辅导授课、同各地同行的交流讨论,以及现场教学的体会,学员普遍反映,培训中心科学合理的专业知识培训、完善的培训管理、人性化的后勤管理让人收获颇多。通过这次培训学习,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掌握了更多新的理论知识,新的思维和新的工作方法,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培训期间,各辅导老师就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式、现状和前景,从理论和实际案例分别进行了认真的讲解,并依据“十八大报告”反腐倡廉方面的内容,分析了我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含义,使我们对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有了更为深刻、直观的理解,充分认识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者就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二是业务知识进一步丰富。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者,面对腐败现象存在的方式、手段和动机不断呈现出的多样化、复杂化,就不得不全面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通过学习关于依规治党、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基层纪律审查案件查办及组织协调等业务知识,提升了业务素质和知识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做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信心和能力。
另悉,参加这次培训的还有河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湖南省、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等15个省市自治区共约52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