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县纪委监察局从2014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本次考核主要包括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实施意见》,作风建设“2346”专项整治、纠正“四风”问题活动开展情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巩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党务、政务、办事公开情况;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巩固深化情况; 违纪违法案件查办情况;标准化党风廉政示范点建设情况;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的情况等方面。
考核组将通过实地查看、走访下属单位、听取汇报、查看各类资料等方式,全面考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考核分乡镇和部门两部分进行,乡镇(街道)由县纪委组织进行考核;部门单位考核工作由所辖纪工委组织进行。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认真总结好本年度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考核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格考核,确保考核质量。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严肃考核纪律,严禁吃、拿、卡、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