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洛川县纪委就如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制定专门意见。
该意见就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责任清单、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做出具体要求。其中,关于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主要任务有六个方面:一是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各级党委要自觉肩负起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带头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坚守正道、弘扬正气。二是要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选拔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三是要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四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容易出问题环节的监督和约束,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五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全面落实中省市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各项措施。六是做好示范表率。党委班子成员要切实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的政治责任。
该意见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加强督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四项保障措施,确保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