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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纪委“四项举措”全面加强案件审理工作
时间:2013/12/20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为了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今年以来,县纪委审理室从四个方面入手,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强化细节化管理,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案件审理的水平。
    一是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实行规范的案卷模式。按照案件审理的规范性要求,统一印制了样板化的案卷模式,使案卷整理工作井然有序,有章可循。同时就办案程序和文书写作做出了明确性要求,使乡镇移送的案卷更规范,并提高了工作时效。
    二是实行审理工作提前介入。重视并加强审理部门与检查部门联合调查。更加注重协同检查人员办案,参与案件调查情况分析,审阅证据材料,及时为检查工作提供政策法规咨询,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和审理质量。更加注重对证据材料的认真审核,反复鉴别对照进行逻辑推敲,确保能真正了解案情、吃透案情及定性的准确。
    三是对乡镇立案件,采用两级审核,县级协审的办法。对乡镇案件调查结束移送审理的案件,先由基层纪委书记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再移送审理室审理,保证案件材料齐全不短缺,手续完备不遗漏。
    四是对党纪政纪处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处分决定的落实和执行。向组织人事部门抄送处分决定时,要求组织人事部门签收并督促其及时将有关材料归入被处分人的人事档案。与组织人事部门进行沟通,对被处分人的工资、职务等处分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处分决定落实到位。与此同时,每年年底对全年处分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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