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有效防控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促进公职人员廉洁履职,洛川县纪委监察局决定对全县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进行集中清理。
这次清理按照“谁签约、谁用钱,谁承担还款责任;谁担保,谁依法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的原则进行;清理的对象包括全县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民主党派、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组织的工作人员;企业、社会团体中由国家机关以委任、派遣等形式任命的人员。本次清理重点纠正查处骗取贷款、转贷牟利、干预授信违规挪用、高利放贷、非法集资、其他行为中违反法律法规、信贷管理等规定,以其他方式进行借贷等7种行为。
这次清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凡单位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有不良贷款或担保贷款逾期未归还的,其单位负责人为集中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自清理《通知》发布之日起,单位应要求欠款人于30个工作日内到各金融机构归还贷款本息,逾期将对单位负责人实施“三问”(问责、问廉、问效),并进行责任追究。此外,为了切实加大对公职人员违规借贷行为的查办力度,该县纪委还设立2个举报电话、1个监督举报邮箱,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