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市上及县委、县政府对防汛排险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全县防汛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洛川县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明确防汛救灾工作纪律要求。
《通知》要求,一要严肃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各级领导必须全员在岗,各包乡镇县级领导、乡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夯实责任,细化要求,确保区域责任到位、到人到户,组织干部群众全力做好防汛各项工作。二要严肃工作纪律,认真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分工,保证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以及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落实汛情日报告、灾情监测监控、应急处置等工作要求,不准以各种理由脱离值班岗位,要保证通讯联络和信息昼夜畅通,随时掌握和处理灾情。三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救灾款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和有关责任单位要备好、管好、用好各类防汛救灾资金物资,做好防汛救灾期间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和调拨等工作,确保防汛救灾工作的需要,确保群众生产和基本生活的需要。四要严格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县委关于“群众要安全、干部要下去、领导要带头”的要求,层层落实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防汛救灾责任制,所有责任人都要亲临防汛救灾一线,防汛救灾工作不结束,指挥人员不撤岗。各防汛分部、成员单位及包抓乡镇防汛工作的部门单位,要落实专门领导和工作人员蹲点包乡,督促乡镇和村组全面排查各种险情隐患,指导做好防、抢、撤工作;各乡镇要落实主要领导一线指挥、副职领导包片、乡干部包村、村干部和党员包户的工作机制,对区域内防汛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通知》要求,对在防汛救灾工作中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危退缩的党员干部,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从重从严从快追究责任;发现隐患和险情,不得瞒报、漏报、迟报、乱报,对因信息不畅、上报不及时、不真实准确等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对救灾款物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要依纪依法从严从重查处;对在防汛救灾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据了解,为了将督查检查落到实处,该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防汛救灾工作监督检查组,组长由县政府党组成员、县监察局局长亲自担任。下一步,县纪委将从责任人员、防汛物资、防汛值班、巡逻查险和应急预案四方面入手,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全程监督防汛工作落实情况。(党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