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省、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我县于10月26日召开专题县委常委会,从健全机构、配强人员、强化培训、加强保障等方面入手,研究部署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一是向乡镇派出监察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设副科级主任1名,监察室主任兼任纪委副书记。设置专职纪检监察干事1名。纪委设委员5—7名。
二是配强工作人员,乡镇纪委书记和监察室主任的提名、任免,由县纪委提名,商县委组织部共同考察,报县委研究决定。监察室主任和专职纪检监察干事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已对接考察,在2012年11月底前配备到位。
三是配齐办案设备,由县财政列支专项经费,于2012年11月底前,通过政府采购统一给各乡镇纪委、监察室配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办案工作必要设备和办公电话、基本的办公耗材等。
四是切实做好经费保障,由县级财政安排,单独列支,从2013年1月起,每年每乡镇安排2万元。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专职纪检干事享受纪检监察干部220元的办案工作补贴。
五是计划在三年内由县财政列支,逐步为每个乡镇配备一辆执法执纪专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