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运行的实效性作用,促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新水平、洛川县纪检委本着“以评促进、形成机制”的方针,对全县各村民监督委员会实行星级动态管理。
一是充分开展调研,破解难题。针对当前村民监督委员会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运行不够规范、监委会主任职责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制约、整体效能作用难以实效发挥等诸多普遍性问题。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民监督委员会作为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项目,综合提升农村基层班子效能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实施委局领导联系纪工委包乡镇的形式,深入开展基层工作专题调研。在反复召开不同层面会议、征求多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村民监督委员会推行星级管理的思路,并经过县委常委会的研究通过,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把准了脉,破解了难题。
二是科学制定方案,保障工作实施。研究印发了《洛川县村民监委会星级动态管理办法》,明确了工作的总体指导思想、工作重点、细化量化评比内容,就软件、硬件建设提出了具体指标,制定了评定标准。就综合评定情况,将村民监督委员会评定划分为一星级至五星级五个层次,严格了评定办法和程序。评定采取“分类分级、优胜劣汰”的原则,采取摘星制和淘汰制的方法,实行星级动态管理,评定程序按照“村民监督委员会自评、乡镇纪委初评、县纪委考评、县村民监督委员会星级评比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同时就奖惩考核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完善了管理方案,保障了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是综合工作措施助推整体工作。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就是一项村级事务监督工作,也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公益性项目实施、村级集体资金监管、信访案件、重大事项议定等内容,既和基层党建工作互相交织、存在共性,又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结合点较多。因此,在具体工作中,县纪委依据实际,按照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原则,提出了综合措施、样板示范、凸显作用、整体带动的思路,科学统筹推进整体工作的开展。
四是强化组织保障,确保实效推行,为了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确保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成立了县村民监督委员会星级评比领导小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及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并将农工部、财政局、民政局、信访局纳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了承担工作的科室具体责任人,为评选工作的组织实施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