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党员干部:
日月开新元,天地又一春。新春的脚步如期而至,清廉的钟声在耳畔响起。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洛川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党员干部及家人致以节日的问候和新春的祝福!
过去的一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锲而不舍纠正“四风”,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党风政风持续好转,社会风气向善向上,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正在形成。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春节既是党员干部能否挡住利益诱惑的一次考验,也是检验领导干部是否廉洁自律的一块试金石。在举国同庆过大年的温馨时刻,洛川县纪委监委提醒大家:
八项规定铭记心,令行禁止守规矩。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认真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清正廉洁贵在行,两袖清风过佳节。始终保持清廉本色、清白操守,经得起人情的诱惑和廉洁的考验,把全面从严治党、正风肃纪反腐的新常态体现在清廉过节的新风气、新成效上。自觉做到“十严禁”,即:严禁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商业预付卡等;严禁使用公款参与各种聚餐、宴请、酒会,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或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搞隐蔽就餐聚会;严禁借节日之机以请客送礼等形式搞迎来送往、互相走访;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或巧立名目年底突击花钱;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封建迷信等违法活动;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以及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事成于气正,业兴于风清。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节做起,互相提醒、互相监督,共同营造廉洁、和谐的节日氛围,过一个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新春佳节。
最后,衷心祝愿全县人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洛川县纪委监委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