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从严依规治党 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中共洛川县第十六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4月20日)
左 新 宏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一会,县委彭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4年,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围绕工作大局,聚焦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狠抓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积极落实“两个责任”。县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高度重视,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转发了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对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担负的主体责任和监督任务作出明确要求。县委召开了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述职点评会议。县纪委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台账、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和“一票否决”六项制度,对履行责任制不力的 4人进行了责任追究,对县级3个部门实施了“一票否决”。
(二)不断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针对“四风”突出问题,采取明察暗访、重点督查等方式,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作风建设“2346”、“四风”突出问题、清理“吃空饷”、公职人员赌博、工作日饮酒、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清理办公用房、违规经商办企业、公职人员违规借贷等专项治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起,处理17人,通报单位13个、个人4人。制定作风建设方面制度、办法、规定16项。处理超标、违规公务车辆18辆。审批、备案领导干部举办婚丧嫁娶事宜22人次,处理领导干部违规操办喜庆事宜1起。
(三)丰富廉政宣传教育。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县委专门组织全体县级领导集中封闭学习,到洛川会议纪念馆现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各乡镇、部门单位多次组织党员干部赴红石崖监狱、照金、延安、马栏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农业系统组织部门单位主要领导开展讲廉政党课活动。县纪委在《果乡清风网》开通了举报信箱和微信平台。在市级以上媒体刊登纪检监察工作信息84篇,在《果乡清风网》刊登信息120篇。建成反腐倡廉高标准样板示范点23个。举行了“廉政文化三秦行走进洛川”、“清风荡漾洛川塬”等廉政文艺演出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了多部反腐影片及电视专题片。
(四)继续深化制度建设。制定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任务分工》。制定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廉政灶”制度实施细则》、《严格规范科级领导干部婚丧嫁娶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制度办法。坚持向重大建设项目派驻“三问”工作组、述责述廉述效等制度。积极推行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居民监督委员会、民主测评政风行风、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等制度。
(五)严肃查处腐败案件。2014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0件(次),初核案件246件,立案74件,办结74件,党政纪处分81人,其中:乡科级8人。同时,认真调查处理了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28件。严肃查处了县城管局原局长党杨锋妨害社会秩序、凤栖镇纪委原副书记、监察室原主任马晓奇违反治安管理法、石头镇寨头村党支部书记孟永福、土基镇富城村党支部书记王雷喜在惠农政策落实中违规违纪、交口河镇弥家河村党支部书记屈中育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等一批典型案件。
(六)积极推进“三转”落实。严格落实中省市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对县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加强了案件查办和执纪监督力量。将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由87个精简至10个。明确要求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不再分管所在乡镇其他业务,切实做到明确职责,聚焦主业。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入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整顿专项活动,增强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群众观念和为民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严肃处理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维护了纪检监察机关良好形象。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上级的要求、人民的期望还有较大差距,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工作任务依然艰巨,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乡镇和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认识不高,积极主动、以我为主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不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履行不到位,措施不具体;二是部分乡镇和部门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工作作风的认识不统一、态度不坚决、执行不彻底,部分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侥幸、观望心理,仍然不以为然、我行我素,打折扣、搞变通,甚至顶风违纪;三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老好人”思想严重,不愿得罪人,监督检查和惩处力度仍不够大,有时存在流于形式、碍于情面等问题;四是查办腐败案件的力度还不够,查处高质量、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少,办案机制和力量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五是部分乡镇纪委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职能定位不准确,监督方式不灵活,一些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观念、纪律作风和能力素质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
二、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省市纪委全会以及县委十六届九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从严依规治党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强化执纪监督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腐败案件查办力度,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一)落实从严依规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
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依规治党管党建设党的要求,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要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明确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党员领导干部要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做表率,以更强的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要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要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各项反腐倡廉制度,做到管住嘴、管住手、管住人,切实维护党的团结,严格遵循组织程序,不搞非组织活动,不利用职权为身边人、家里人谋私利。
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今年,县纪委、监察局将继续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中省市县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对全县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任务整改和制度执行过程中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在执行中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进行严肃问责,促进各项任务整改到位,各项制度机制全面落实,持续巩固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中省市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二)全面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和监督
要全面履行职责。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分内之事、应尽之责,真正把担子担起来,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旗帜鲜明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乡镇(街道)党委要强化对纪委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纪委人员专职专责要求,保证人员力量,解决实际困难,支持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各级纪委要积极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职责,聚焦主业,勇于担当,敢于亮剑,依法行使权力,强化执纪监督问责。
要加强检查考核。继续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单独考核,将落实“两个责任”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分值比重,明确考核指标。上半年,县纪委将对各乡镇(街道)、县级各部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安排专项检查,对落实“两个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
要严肃责任追究。坚决落实和延伸“一案双查”制度,不仅针对案件查办工作,还要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严重顶风违纪搞“四风”,对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和发生问题不报告、压案不查的部门和单位,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作风建设决不能一阵紧、一阵松,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聚焦“四风”新形式、新动向、新问题,创新监督形式,改进检查方法,提高督查效果,继续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为纪律审查重点,加强督查和通报曝光,让“四风”无处藏身。今年,要集中对未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类协会开展专项检查,严肃查纠违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办公用房等规定的行为。要对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在单位内部食堂和农家乐大吃大喝,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赌博、工作日饮酒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典型问题。
继续狠抓重要节点。紧盯“四风”重点问题,抓住重要节假日,进一步加大集中检查、明察暗访工作力度,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礼品礼金和利用婚丧嫁娶敛财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对发现的违纪现象一律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对不知收敛、顶风违纪的从严从重处理,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努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
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和全社会廉政文化建设,切实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社会风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性修养,自觉改进作风,主动为民服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延安精神,切实将延安精神渗透到廉政文化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坚持崇德重礼和遵纪守法相结合,继承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系统文化、单位文化和乡规民约建设,充分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以优良的党风促民风带社风。
(四)坚决查处腐败行为,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及时调整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组成,制定完善《中共洛川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县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会议要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研究反腐败工作情况。严格执行案件信息共享、线索移交、协作配合、情况反馈等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组织、人社、财政、审计部门等成员单位要加强交流协作,及时通报情况,形成办案合力。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严惩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惩处腐败问题和行为。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按照省市纪委要求,严肃查办在村级“两委会”换届、土地征用、惠民政策落实、“三资”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集中力量查处“小官巨腐”案件,特别是城中村、城郊村、资源富集村和开发建设村村官腐败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利益。
坚持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严格办案程序,严格执行办案请示、报批制度,遵守审查工作纪律,把办案安全责任明确到人、落实到岗,对发生办案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五)全面落实“三转”要求,加强机制创新和自身建设
认真落实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要求。通过组织制度创新,把更多力量集中到查办案件、执纪监督主业上。各乡镇纪委要切实担负起监督责任,进一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主业,定期向县纪委报告线索处置、案件查办情况。各派出(驻)纪工委、监察室要抓住主业主责,积极对所辖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及党员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约谈和问责,推动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县纪委机关要按照上级要求,尽快完成第二轮内设机构调整,加快办案场所建设,切实加大办案工作人员、经费投入。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采取出外参训、跟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根据省市安排,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争做作风建设新常态的引领人,牢固坚守对党忠诚、做人干净、勇于担当的政治和道德底线,切实做到忠于职守、秉公执纪、作风正派、工作扎实。
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要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建立完善制度机制,支持和保障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进一步健全内控措施,完善自我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坚决撤换调整;对履职不力、监督缺位的,坚决问责;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从严从重查处,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委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严峻、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成效,为建设苹果洛川、文化洛川、生态洛川、和谐洛川、幸福洛川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