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反腐,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进一步强化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时刻绷紧廉洁自律之弦,筑牢廉洁思想防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1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洛川县疾控中心计免科科长裴明智收受业务往来公司礼品问题。裴明智身为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纪律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业务往来公司礼品。2024年12月,裴明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洛川县疾控中心原主任王华收受业务往来公司礼品问题。王华身为单位主要领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顶风违规破纪,于2018年至2020年春节期间,多次收受某业务往来公司业务员礼品。2024年12月,王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洛川县石头司法所所长刘亚鹏收受矫正对象礼品及监管不力问题。2023年,刘亚鹏违规收受社区矫正对象成某赠送的礼品。2024年在成某矫正期间,刘亚鹏疏于监管,导致矫正对象多次脱管漏管。2024年12月,刘亚鹏受到党内警告的处分。
4.洛川县旧县镇候井村三组负责人高建林履职不力问题。2024年11月,高建林在排查本组非法烧制木炭点时流于形式,向镇政府上报无木炭烧制点,后经人举报发现其辖区仍有村民罔顾环保要求非法烧制木炭。2024年12月,高建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洛川县菩提镇厢西堡村厢西堡组组长白建礼履职不力问题。2024年8月,村民在其承包的6亩基本农田区域修建鱼塘,白建礼未积极引导、及时劝阻,导致其触碰耕地红线在违规图斑区域深挖引水修建池塘。后期推进整改过程中,白建礼跟进督促落实不到位。2024年12月,白建礼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6.洛川县槐柏镇统将村汉村组组长鲍方履职不力问题。鲍方在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应付了事,2024年1月、11月,因汉村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不到位先后两次被省住建厅通报。2024年12月,鲍方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7.洛川县土基镇安草村包村干部宋丽丽履职不力问题。2024年 9月镇政府安排木炭烧制排查整治工作时,宋丽丽作为包村干部,明知该村4月份有封停的木炭窑,但排查时工作不认真,敷衍了事,导致此木炭烧制点出现死灰复燃现象。2024年12月,宋丽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8.洛川县土基镇安草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会民履职不力问题。张会民作为村级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未严格落实村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日常排查走过场,导致2024年4月封停的木炭窑在11月已复烧多时。2024年12月,张会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洛川县菩提镇党家塬村党支部书记景文昌履职不力问题。2024年3月,景文昌跟进本村违法采石整改工作时,以会议代替落实,直至2024年9月违法采石行为依然存在。2024年12月,景文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洛川县菩提镇党家塬村一组组长景彦明不作为问题。2024年4月,景彦明负责整改本组违法采石工作时,实际未开展工作,直至2024年9月违法采石行为依然存在。2024年12月,景彦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11.洛川县朱牛便民服务中心朱牛村备庄组组长贾清芳履职不力问题。2017年5月至2024年8月,贾清芳对本组木炭烧制点监管不力,对村民贾某教育管理不到位,导致该木炭烧制点多次死灰复燃,污染当地环境,遭到群众举报。2024年12月,贾清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洛川县朱牛便民服务中心朱牛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贾学民履职不力问题。贾学民作为村环保第一责任人,在任期间对本村备庄组木炭烧制点监管不力,导致该木炭烧制点修建规模逐渐扩大,非法作业持续时间长。2017年5月至2024年8月,其间七年多次整治均未彻底,对当地环境造成污染,引起村民极大不满。2024年12月,贾学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洛川县朱牛便民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晁永胜履职不力、授意他人弄虚作假问题。2020年4月至6月,县环境保护督查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向朱牛便民服务中心交办整治朱牛村备庄组木炭烧制点,时任朱牛便民服务中心副主任晁永胜牵头负责此事,两次均向延安市生态环境局洛川分局答复已全部取缔清除到位而实际未清除到位。2020年8月,晁永胜在对县纪委答复时,授意木炭烧制者选择性拍照弄虚作假。2024年12月,晁永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4.洛川县朱牛便民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成建斌履职不力问题。2023年3月至11月,环境保护分管领导成建斌在巡查中5次发现朱牛村备庄组木炭窑非法烧制木炭,仅下发了《限期拆除通知书》,后期未跟进拆除、取缔,导致该木炭烧制点直至2024年8月一边整治一边烧制。2024年12月,成建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全县持续深化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和纠“四风”树新风成效,上述14起案例反映出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工作作风漂浮,纪律规矩淡薄,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筑牢底线意识、恪守为民本心、改进工作作风,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管行为与管思想、管重要时间点与管日常监督、管好“八小时内”和管好“八小时外”贯通起来,真正把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住经常。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决扛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不断增强以自我革命精神推进作风建设的政治自觉,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推动纠治“四风”常态化长效化。坚持严的基调,继续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强有力的监督不断把能力作风建设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