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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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违纪违法问题通报
时间:2021/10/12  来源:   点击:

近日,洛川县纪委监委及部分镇街党委对五起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洛川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牛颖儒弄虚作假、瞒报单位干部“吃空饷”问题。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全县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自查自纠阶段,未将本单位干部杨刘选“吃空饷”13个月的问题如实上报。2021年9月,牛颖儒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洛川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张武君履行证人义务不当问题。2017年9月张武君为保证李某实现担保追偿权,积极协调屈某向李某出具了26000元的借条,且由屈某礼和王某担保签名,但在之后李某追偿权诉讼中,张武君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时,对经手协调的案件事实陈述不准确,影响了李某向王某主张追偿权的顺利实施。2021年9月,张武君同志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洛川县槐柏镇张家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纪善为自己及家属违规领取临时救助、坐收坐支集体收入问题。2018年,张纪善及妻子违规领取临时救助2次,每次1000元,共计2000元。2013年至2016年,其经手的张家村西咀组沟底土地承包款78000元未按规定上交镇农经站,直接用于村务支出。2021年9月,张纪善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洛川县旧县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服务站干部杨耀辉“吃空饷”问题。2021年5月至7月,杨耀辉“吃空响”六十六天。2021年9月,杨耀辉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洛川县交口河镇杨庄河村村委会副主任、桥头川组组长、北洛河杨庄河段巡查员吴鹏峰不正确履职问题。2021年7月12日至30日期间,吴鹏峰未按照要求巡河,导致北洛河杨庄河村桥头川段河道边存在大量垃圾,造成河流污染。2021年9月,吴鹏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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