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洛川廉政 >> 正文
洛川县以“八个融合”要求促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时间:2018/05/28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2018年,洛川县纪委监察委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中省市纪委全会及县委全会精神,提出了党风廉政建设“八个融合”要求,切实保障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八个融合”要求,一是与县委发展思路融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及时传达学习县委发展思路、精神要求以及目标任务,并扎实贯彻落实;二是与政府经济建设融合,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手段,督促指导各乡镇、部门单位围绕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各尽其责、各尽所能,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目标圆满完成;三是与基层党建工作融合,通过基层党组织体系夯实各级主体责任,实行分级管理,围绕十方面重点工作,督促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四是与严守党规党纪融合,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党章、准则、条例,明晰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规党纪,不睬红线、不碰底线;五是与干部责任担当融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建立职责清单,积极履职、勇于担当,严格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六是与个人工作生活融合,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内和之外一个样,任何时候都要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始终保持高尚、严谨的生活态度和生活作风;七是与纪检监察意识融合,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检意识、纪检思维,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同时要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树立监察意识,依法履行职责,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自觉接受监督,实现监察全覆盖;八是与人人是纪检人融合,这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终极目标。通过与纪检意识的融合,使广大党员干部人人具备纪检干部的勇气,人人担当纪检干部的责任,人人树立纪检干部的自律,严格按照党内监督要求,严以律己、相互监督、共同进步,让监督无处不在,让人人成为纪检人。

    为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八个融合”要求与全县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县纪委监察委研究制订了《乡镇部门“八个融合”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农村“八个融合”检查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八个融合”的检查范围和内容进行了全方位的细化分解,综合运用监督检查、巡察、追责问责等方式,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八个融合”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深入贯彻落实,为县域经济发展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上一篇: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李建伟一行来洛督查检查工作

下一篇:曹远勃到洛川县反馈驻村调研情况时强调 改进作风严明纪律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中共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洛川县监察委 主办
电话:0911 3622110 E-mail:lcxjjw@126.com 邮编:727400
陕ICP备09014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