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延安市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洛川廉政 >> 正文
强化措施 加大力度 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服务科学发展
时间:2013/08/12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上半年,洛川县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全市案件查办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有力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截至7月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2件(次),初核案件117件,立案62件,办结62件。党纪处分48人,政纪处分14人。县纪委初核27件,立案20件,结案20件,处分20人(乡科级16人),其中:党纪6人,政纪14人。挽回经济损失1.94万元。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高度重视,切实统一思想
    一是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分析查办案件工作形势,针对办案人员中存在的工作热情不高、业务技能不强、制度不够健全、办案质量不好、思考创新不多等问题,认真查找原因,用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和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统一思想,提高对查办案件工作的认识;拿出专门时间研究对策,制定查办案件的具体措施。二是委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紧紧围绕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重大项目建设、党的惠农政策落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重点,坚持亲自筹划部署案件查办工作,亲自批阅案件线索,亲自听取重点案件情况汇报,亲自指导参与重大案件查办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工作制度,落实办案责任
    制定完善了四项查办案件工作制度。一是制定了《洛川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实施办法》。调整充实了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了联席会议、协调会议、案件移送信息互通四项制度,充分调动了执法执纪部门履行反腐败职责的积极性。二是制定了《洛川县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办法》。把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乡镇纪委、派出(驻)纪工委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每季度对查办案件及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强化对乡镇纪委、派出(驻)纪工委案件查办工作的督促指导。做到案件查办与警示教育、建章立制、纠正不正之风、优化发展环境的有机结合,注重惩治腐败成果向预防腐败成果转化。三是制定了《中共洛川县纪委洛川县监察局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办法》。对委局各室办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案件线索由案件室和信访室统一管理,专人登记,对案件线索的处理实行严格的领导审批制度,根据情况分级办理,杜绝了案件线索处理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四是制定了《洛川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保密规定》。对信访举报的保密范围、密级区分,以及相关人员处理信访举报时的工作程序、要求等进行了明确规定,防止了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三、畅通信访渠道,深挖案源线索
    一是重视信访,筛选线索。对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受理,热情接待,对群众电话举报详细记录。对所有信访问题都要逐级上报,详细排查,认真筛选,不漏掉一个案件线索。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区分轻重缓急,认真梳理排队,逐个进行初核,保证来信来访件件有交代、事事有着落。二是主动出击,捕捉线索。紧紧围绕县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及时组织力量,深入一线,对案件多发区、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开展执法监察、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主动参加县委、县政府组织的重大检查活动,积极配合,提前介入,从中捕捉案件线索。三是细查深挖,扩大线索。对每一起案件,不就案件查案件,不就事论事,都要认真研究案件的每个细节,从中发现新的案件线索。四是加强沟通,搜集线索。主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物价等执法监督部门建立案件信息沟通联系制度,定期召开案件协调会,相互交流情况,移交案件线索。及时掌握执法监督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从中搜集寻找案件线索。五是奖励举报,增加线索。制定了《洛川县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群众实名举报,对所有群众实名举报的信访问题,凡经调查属实的,均在回复情况的同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有效调动了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四、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办案效率
    一是加强查办案件业务培训。去年,针对部分干部参加市纪委业务考试成绩不够理想的问题,在又给了二个月复习时间的基础上重新组织考试,有效地激发了大家学习办案业务知识的主动性。今年4月份,我们针对干部成份相对较新的特点,又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一轮业务培训,案件室、审理室、信访室负责人亲自讲授,从案件查办、案件审理、信访工作的程序、方法、技巧等方面进行面对面交流,下发了《一案双报告实施办法》、《模拟案卷》、《案件查处程序图》等规范性操作文件,使办案人员能力得到较大提升。同时,加大轮岗、挂职、交流力度,选派两名纪检监察干部到省纪委跟班学习,选派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双派双挂”活动,不断扩大纪检监察干部的知识视野,切实增强干部队伍的工作活力。二是建立“办案人才库”。吸收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财政、审计以及乡镇纪委和派出(驻)纪工委办案业务精通人员到“人才库”,整合办案人才资源,共确定办案人才43人,根据案件性质特点抽调人员参与办案,较好地提高了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乡镇办案力量建设。去年,在所有乡镇设立了监察室,配备了专职纪委副书记兼监察室主任,确定了一名年纪轻、责任心强的纪检监察干事,充实了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力量。同时,给乡镇纪委统一配备了电脑、电话、打印机、录音笔、摄像机等办公办案设备,保证了乡镇纪检监察及案件查办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坚持每个案件确定一名主办人员和一名协办人员,主办人负责案件查办方案制定、报批手续、案卷管理等工作,主办人与协办人共同负责案件证据及事实的调查。案件程序性错误由主办人承担责任,案件实体性错误由案件调查人员共同负责,较好地强化了责任意识,提升了案件质量,使案件查办工作更加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从根本上保障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上一篇:洛川县纪委抓早动快、多措并举 深入开展会员卡、商业卡专项清退活动

下一篇:县委书记彭安季深入县纪委监察局进行工作调研

中共洛川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洛川县监察委 主办
电话:0911 3622110 E-mail:lcxjjw@126.com 邮编:727400
陕ICP备09014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