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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川县“多措并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取得实效
时间:2019/09/01  来源:   作者:admin   点击:


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洛川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高政治站位,聚焦主责主业,紧扣“三类重点问题”主动作为,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以深挖幕后、破网打伞为主攻方向,切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全县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的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查处的领导、指导、协调、督办,研究解决疑难点问题和重大问题,安排部署具体工作。明确机关信访室、案管室、纪检监察室、审理室、组织部、宣传部等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党委均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形成上下联动、相互协作推进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格局。

2、完善工作机制,凝聚斗争合力。一是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和信息沟通,会同政法机关建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印发《洛川县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反馈制度》,与政法机关每月双向移送问题线索,及时反馈查处结果。二是建立复杂案件同步立案调查机制。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会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三是建立涉黑涉恶重大复杂案件会商制度。对正在侦查和已经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与政法机关共同会商,逐案过筛,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坚决严肃查处。   

3、营造工作氛围,拓宽举报渠道。由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委宣传部配合,充分利用广播、网站、“洛川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设置在报刊栏、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张贴相关标语800余条。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和入户走访等方式,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发送了《洛川县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1万余份。运用信访、网站、电话、微信公众号“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监督举报,目前收到群众信访举报6件,来访1件。

4、 强化线索管理,加大查处力度。一是分类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县纪委党风室对各渠道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统一管理、逐件登记,专人专管,建立台账。并按规定交办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确保件件有着落。针对“2019.1.9”案移交的问题线索,建立专案台帐由专人负责接收,经委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研判后进行分办。二是签定保密承诺书。专案组成员每调查一起线索,均要逐人签定保密承诺书。三是实行周报告制度。专案组每周五12点前向主要领导汇报线索的核查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会商、研判分析,强化对案件侦办过程的监督和违纪线索的掌握。截止目前,“2019.1.9”专案涉及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人员问题线索共29件,其中政法机关移送27件,市级领导交办2件。已查结13件,正在核查16件。

5、强化直查直办,形成警示震慑。对典型涉黑涉恶腐败案件县纪委直查直办,并公开通报曝光,形成警示震慑。一是20186月,对1名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进行了直查直办,县监委给予其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二是20195月,对1名农村干部涉嫌以暴力手段侵占村土地承包款问题进行了直查直办,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三是针对“2019.1.9”案涉及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由委主要领导负责,抽调业务骨干,按照程序上报审核后启动调查工作。今年以来,直查直办13件,处理1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15人,组织处理1人。开除党籍4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通报曝光1批次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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